在各自为阵的激烈竞争中,地方政府应把平衡产业发展放在GDP贡献之上。
各地方政府在转方式、调结构,积极抵御挥之不去的金融危机影响,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的驱使下,创造和利用各种机会,纷纷加入到发展新能源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的战阵中,渗透到了从上游的原材料、中游的组件制造,到下游的应用市场的产业链各个环节,成为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推手。但是,在这各自为阵的激烈竞争中,已出现了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不够、同质化竞争严重、地方保护主义隐现、高端人才缺乏、能源土地资源利用粗放等突出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地方政府在发展光伏产业时应从产业本身出发。
首先要加快光伏产业涉及的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相关科研院所等的平台建设,以及对相关高端人才有吸引力的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产业发展的“软环境”;产业的上、中游地区应加大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下游终端市场地区应侧重光场补充能源、电网接入网络、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的“硬环境”。同时,要注重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当前,由于国内光伏产业技术和市场仍然“两头在外”,加之欧、美、日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旗高举,技术封锁壁垒森严,故对本地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刻不容缓。
其次要弄清国际国内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现状,慎重研判光伏行业各种技术路线的短长,并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在瞄准行业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龙头目标企业的基础上,注意引进区域产业链缺失的高端项目,避免过度的同质化竞争。同时,进一步提高项目的投资强度、税收额度、环保、单位产值及能耗等指标门槛,避免能耗高、技术一般、占地规模偏大的“傻大个”项目挤占了极其有限的发展资源,防止少数企业占口岸、炒地皮,切实提高土地、能源等资源的利用率,并为将来更好的项目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同时要注重延长产业链条。在晶硅材料、电池及组件等产业环节发展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应仔细分析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价值潜力,考虑向上游的研发设计、中游的配件制造、下游的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甚至生产设备等附加值较高的环节延伸,不断拉长产业链条,形成集约化发展优势。
在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培育龙头企业。在加强招商引资的基础上,应深入研究本地现有企业的发展情况、行业地位和发展战略,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对其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协调解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以此带动本地及周边配套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集群效应,打造行业的航空母舰。
还要建立相应的产业及市场联盟。要摸清本地以及国内新能源在产业政策、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等方面的情况,摒弃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有计划有步骤地与资金、技术、人才、资源、市场等方面雄厚的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建立相应的产业及市场联盟,尽量互相取长补短,增强行业乃至区域的竞争力。
利用好国家现有政策法规。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各地政府和企业应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但囿于当前光伏产业的实际发展形势,相关政策的试探试行性色彩较浓,就拿近期出台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来说,在执行时就可能存在各地资源差异、不同安装方式的成本差异、补贴年限、资金缺口未明确等问题。因此,笔者呼吁国家应在考虑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尽可能出台一个较为统筹兼顾的系统政策,以此推动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