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河北乐亭,两封信件分别寄往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里头装的是渔民们对两部委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书中称,国家海洋局在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应对处置中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应急响应不正确,调查监测不深入等问题。有鉴于此,安进龙等渔民认为,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的行为构成了行政不作为,要求相关部委对渔民损失作出进一步调查论证。公布赔付规则,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调查和监管或不力
在过去的数月内,受康菲公司漏油事件的影响,位于渤海沿岸的这些渔民损失惨重,但是针对他们损失的赔偿事宜,至今未获相应进展。
马金龙是河北省乐亭县马头营镇渔业养殖户,常年在海边池塘养殖海参,养殖面积共计4000多亩,还利用育苗室孵化海参苗。
从2011年6月开始,乐亭县沿海养殖贝类、海参、虾、鱼大量死亡,7月至8月间最为严重。其中海参的死亡率达60%左右,渔民遭受了上亿元损失。
据了解,此次乐亭全县养殖生物大范围死亡,发生在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之后,同时京唐港浅水湾岸滩油污经鉴定来自蓬莱19-3油田。
但是,渔民们称,“现在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负责任的说法,养殖户们生产和生计受到沉重打击。”
行政复议书中称,“对于溢油影响范围是否包括乐亭等地海域尤其是渔业养殖区的问题,应该给养殖户和全国人民一个说法的,首当其冲的是国家海洋局。”
另外,复议书中指出,“(国家海洋局)无视溢油量达到7000吨以上,无视重质原油和消油剂的危害性,忽略溢油扩散数值模拟和生物监测的运用,对污染指示生物海参大量死亡无动于衷,不认定乐亭沿海已经遭受溢油污染。”
对渔民请求未回复
河北省水产局8月19日在秦皇岛召开的专题会议称,“目前,海上污染已造成我省渔民养殖的扇贝、海参等滞长甚至死亡。”
然而,尽管河北渔业部门初步证实海参死亡与海上污染的关系,但至今没有见到农业部对海参死亡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关系的认定结论。申请人提出的安排鉴定评估的请求,也得不到回复和支持。
根据规定,直接经济损失额在千万元以上的特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由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管辖。
另外规定,“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渔民合法权益,调查处理特大渔业污染事故,是农业部依法负有的行政职责。”
这些渔民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提起行政复议是这些渔民维权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五年前有渔民旧提出过类似的行政复议,最终也有了满意的结果。
索赔数额达30亿元
渔民们提出的复议请求是,国家海洋局应组织进一步调查论证,认真分析蓬莱19-3油田溢油和消油剂的入海数量、毒理特性、输移路径和扩散模式,正确评价该溢油事故对河北乐亭一带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损害,并形成书面报告公之于众。
同时,国家海洋局应在一个月内依照《信托法》完成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赔偿基金的设立和注资,确定基金管理人,公布赔付规则,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并与拟议的海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和资助民间组织的海洋环境保护公益项目相衔接。
对于农业部,复议书中指出,“农业部应对养殖海参的死亡原因作出正确结论,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另外,农业部应协调有相应资质且收费合理的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机构,为申请人向溢油事故责任者索赔,出具因果关系鉴定与污染损失评估报告,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