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资源税压力 石化巨头欲上调暴利税起征点?
专家称,目前资源税比例仍较低,不是提高暴利税起征点的最佳时机
近日,
中石油和
中石化两大油企提议调高石油暴利税起征点的消息刚见诸媒体,就遭到了无数公众的板砖。
11月1日,新资源税细则正式启用,两大油企受影响最大。利润有所降低的石油企业开始“不安”。有报道称,两大油企正联合争取暴利税起征点的上调。申请将暴利税的起征点提高至70美元/桶;长远来看,建议清费立税,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或纳入资源税管理。
而对处于垄断地位、每年都有着巨额暴利的两大油企减负,舆论压力可谓颇大。
三大巨头借口资源税压力
欲提高暴利税起征点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
石油开采企业所销售国产原油,对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进行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也被称为“暴利税”,是油企税负的主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执行的还是2006年颁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根据此《办法》,企业需要为每桶40美元以上的收入部分,缴纳特别收益金。这意味着,当国际
油价在100美元/桶的时候,每桶油中有60美元要被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国家之所以征收石油暴利税,是因为石油资源属于公共资源,石油公司在垄断公共资源赚走高额利润的同时,却给下游企业以及公共利益带来损失,需要特别征收暴利税用来弥补各种损失。
据统计,2010年,中国三大石油巨头共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884.26亿元。受
原油价格上升影响,今年上半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的特别收益金分别同比增加了252.25亿元和88亿元。三大石油公司的特别收益金之和达到了创纪录的870亿元人民币。
根据各公司年报数据统计,2006-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615亿元。其中,中石油2310亿元、中石化794亿元、
中海油511亿元。
国家发改委刚刚宣布自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
对此,有专家表示,国内大型油企资源税缴纳额将提高300亿元左右。
而资源税改革提出后不久,两大油企借此时机再次建议国家调整资源税费制度,改变“税”“费”并存的情况。此前媒体报道,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公司已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报告,申请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70美元/桶;长远来看,建议取消特别收益金,纳入资源税管理。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时提高暴利税起征点显然有利于降低中石油、中石化的税收支出,抵消资源税调整带来的税收上涨,有利于减少油企的税收支出,提高油企的经营业绩。
2006年起实行石油特别收益金的时候,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为60~70美元/桶,目前WTI价格维持在90美元/桶左右,
布伦特石油价格在100美元/桶左右。
宋智晨指出,由于不同地理环境、储油条件、人力成本的差异,国内原油开采成本并无明确的数据统计,目前预计约在50美元/桶左右。
有专家认为,相比2006年,现在国内石油生产成本已经大幅提高,加上美元贬值、资源税实行等因素,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正当其时。
根据海通证券的研究,如果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40美元/桶上调至50美元/桶,将基本抵消资源税改革对油气生产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两大油企最赚钱
提高暴利税起征点不当时
而舆论不满的是,两大石油巨头这边虽然向国家上交了暴利税,但那边又向中央政府索要红包。
统计数据显示,中石化2006年、2007年、2008年分别获得50亿、123亿、503亿元财政补贴,中石油2008年获得157亿元财政补贴。
虽然对于石油暴利税的使用,国务院曾有过明确的规定,一部分返还给垄断石油巨头,用作
成品油市场化定价尚未全部到位的成本,每年拿出一部分暴利税用于补偿垄断油企炼油亏损。另一部分则用于受到油价上涨影响的弱势群体与公益性行业。
每年定期报告发布的时候,两大油企的巨额利润让人瞠目结舌。但同时,两大油企也经常会因为炼油业务而喊亏。
但实际上,即便如此,也并未影响两大垄断油企成为最赚钱的企业——
2011年前三季度,中石油实现净利1034.37亿元,中石化实现净利599.60亿元,两公司净利合计1633.97亿元,日均净赚5.99亿元。
据了解,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于中央财政非税收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收入用于公交和困难群体的补助方面。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由地方征收。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在目前各种机制还未理顺的情况下,通过财政手段来进行这种调节也是必要的。
他还指出,资源税和特别收益金是比较好的制度安排,如果某些环节脱节影响市场运行的话,到时候再考虑提高更合适一些。毕竟,两大油企作为垄断企业,盈利水平摆在那,每年的巨额利润也并没有给国家太多。在现在还处于比较低的资源税的情况下,不赞成来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
从规范一点的角度来讲,资源税的征收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较,税负并不重。而随着资源税的逐渐提高,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再随之提高,两者是可以互相协调的。
但是,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称,考虑到成本上升和资源税改,企业和政府博弈的结果估计是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适当提高,但从40美元/桶提高至70美元/桶,幅度太大近期并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