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暴利税”起征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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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1-06 来源:新京报 关注度:0]
摘要:
石油企业暴利税起征点上调
石油企业呼吁多时的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终于一锤定音。中国石化昨晚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昨日收到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依据通知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
石油企业“暴利税”起征点上调
石油企业呼吁多时的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终于一锤定音。中国石化昨晚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昨日收到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依据通知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起征点提高后,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仍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所谓“暴利税”,即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在国内原油销售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时,国家按一定比例从
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所获得的超额收入中征收的特别收入。起征点提高意味着石油公司将向政府少交税。
目前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为40美元。该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实施,按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的方式,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至40%。征收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对上游征税补贴下游行业和弱势消费群体。
按中信证券此前的计算,若起征点提高10美元,经测算
中石化所需缴纳的“暴利税”将减少86亿,
中石油将减少225亿元。此前两大石油巨头均表示炼油亏损成本压力大,并呼吁上调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