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两会的重头戏,大部制改革方案如约登场,但业内呼唤多年的“能源部”却未如期亮相,取而代之的是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新的国家能源局,后者仍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其实叫不叫能源部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中国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能源监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能源事务。”昨天,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能源研究院院长黄震对上海证券报如是说。
在他看来,能源委员会是一个相当高层次的能源事务议事协调机构,相比此前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办)无疑层级更高,“有点类似过去的计委、科委等。”
据悉,国家能源办成立于2005年,其作为国家能源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研究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国家能源办属于副部级单位,设在国家发改委,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对于这个委员会,应当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给予充分权限,使其成为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决策机构。”黄震表示,目前还看不到改革之后能源委员会的具体组织安排,但他希望今后能进一步提高该委员会的权力。
“能源问题非常复杂,牵涉面又非常广,尤其是各类能源的价格机制相当繁复,如果由一个强有力的机构统筹监管,无疑对国家能源安全、能源建设都将带来益处。”黄震最后说。
而另一位能源领域的权威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倪维斗则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对能源部未能成立还是有些许失望,“但毕竟,能源大部制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他认为,能源委员会可能还是和此前的国家能源办一样,仅仅在宏观上进行协调,但缺少更强有力的微观监管权限。而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还有待提升层级,“最终,无论是否归发改委管辖,能源局都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看来,这次改革短期内还不会给能源产业带来太大影响,但我们希望今后可以产生更大影响,以实现对全国能源领域的统筹监管。”倪维斗指出,当前能源问题非常紧迫,某种程度上,能源部门的重要性远远超出其作为28个国务院部门之一的比重。一个大的能源部仍是未来机构改革的方向。
因能源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业界一直在呼吁成立大能源部。去年12月发布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能源管理工作。上述能源主管部门被普遍视作是为成立能源部创造法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