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产业规模
1.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国海洋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现有装备工业总体布局,在以大连-天津-烟台-青岛为主的环渤海地区、以江苏苏中地区-上海-浙江浙东地区为主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深圳-广州-珠海为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重点培育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具备总装建造、修理改装、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全面提升总承包能力和专业化分包能力。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重点提高大型海洋工程装备的总装集成能力,打造具备总承包能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总装制造企业(集团)。以总承包为牵引,带动和引导一批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在工程设计、模块设计制造、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分包商。
3.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利用现有修造船设施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重点支持企业(集团)适应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特点对生产设施进行改造、工艺流程优化,以及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节能降耗及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
4.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以产品、资本为纽带开展联合开发、联合经营,实施强强联合,规模化发展,实现规模经济。支持大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与钢铁、石油等上下游企业以战略联盟或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适当延伸产业链,在上下游产业实现战略布局,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增强抗风险能力。
(二)加强产业技术创新
1.加快重点产品研发。围绕海洋资源在勘探、开采、储存运输和服务等四大环节的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相关重点装备及其关键系统和设备。重点发展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自升式钻修井/作业平台、半潜式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起重铺管船、大型起重船/浮吊、深海锚泊系统等关键系统和设备、水下采油树、泄漏油应急处理装置等水下系统及作业装备、海上及潮间带风机安装平台(船)、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装备等,逐步实现自主设计建造,形成品牌,使之成为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主导产品。
2.大力培育专业设计能力。结合海洋工程装备的技术发展趋势,在巩固提高浅水装备设计能力的基础上,着重提升装备的前端工程设计和基本设计的能力,掌握大型功能模块的设计技术,突破相关系统和设备的核心技术,全面提升大型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能力。
3.提高建造和工程管理水平。结合生产经营工作和实际工程项目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建造技术研究和项目管理技术研究,掌握海洋工程装备特有的建造技术、安装调试技术,建立与海洋工程装备项目特点相适应的、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工程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方式,支撑总承包和总装集成能力的提升。
4.夯实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建设深海技术装备公共试验/检测平台,积极开展海洋环境观测与监测技术、深海运载与深海探测、海底观测网络技术等海洋基础技术的研究。以满足工程项目实际需要为目标,系统开展深海浮式结构物水动力性能分析、深海设施疲劳强度分析、装备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海洋防腐蚀技术、深海工程安全监测/预警及远程控制技术等基础技术的研究。围绕典型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加大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功能部件的研究支持力度,形成于部件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加大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我国海洋工程装备的标准体系。
5.开展前瞻概念性产品研究。着眼于海洋资源开发的长远需求,加强研发波浪能、潮流能、海水温差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装备,天然气水合物、多金属结核等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装备,海水提锂、提铀等海水综合利用的成套装备,极地生物基因资源和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装备以及极地特种探测和监测装备,海上机场、海上卫星发射场等大型海上浮式结构物,为未来的产品工程化和商业化开采奠定技术基础。
6.推进研发平台建设。主要依托骨干科研机构,完善海洋工程装备的科研试验设施,在装备总体、功能模块、核心设备等领域,打造若干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平台。支持骨干企业(集团)设立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平台,建设深海公共测试场,高等院校、中小型企业联合设立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提高关键系统和设备配套能力
1.打造重点产品的专业化制造基地。依托造船行业和石油石化装备行业的骨干配套企业,结合已有基础,新建和扩建一批优势产品生产能力。围绕三大产业集聚区,在沿江、沿海地区打造专业系统和设备的研发制造基地。在陆上石油装备已有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海上石油装备,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石油装备骨干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2.积极培育优势产品。在海洋平台甲板机械、深海锚泊系统、海洋平台电站、海洋钻/修井设备、油气水分离处理设备等具备较好发展基础的领域,提高系统集成能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同时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引进国外专利技术、合资办厂或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加快实现海洋观测和监测设备、动力定位系统、单点系泊系统、水下生产系统等高附加值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
(四)构筑海工装备现代制造体系
1.积极发展海工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以完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协调发展为宗旨,积极发展研发实验(试验)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安装调试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重点在三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内,培育一批专业化的高技术服务企业。同时,大力发展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信贷融资服务、保险和担保服务、各类法律服务等,为产业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撑。
2.提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对提升产业水平的推动作用,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大力推进海洋工程装备的数字化、网络化、协同化设计,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支持骨干企业(集团)开展内部综合信息化网络平台的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运行效率。
3、建设安全、环保、高效的海工装备制造体系。结合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特点,高度重视装备、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加强设计制造的过程控制,推动建立全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营造“安全质量第一”的企业文化。围绕设计建造重点环节,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研究,强化节能降耗基础管理,推广应用低能耗、低物耗、高效自动化装备,努力构建环保、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
(五)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1.广泛开展对外合作。支持国内企业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探索各种对外合作模式,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企业联合开展装备的研发和创新,鼓励合资成立研发机构。
2.积极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针对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全球区域布局,着眼于接近市场、接近客户,支持国内企业创建国际化营销和服务网络,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创建国际知名品牌和企业。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国内企业到境外设立公司,并购或参股国外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设计公司与境外研发设计机构、知名企业开展合资合作、联合设计,积极引进研发设计、经营管理方面的境外高层次人才。
(六)实施重大创新工程
1.深海资源探采装备发展工程。围绕深海油气资源开发在勘探、开发、储存运输和服务四个核心环节的装备需求,突破深海浮式结构物水动力性能、结构设计和强度分析等共性技术以及高性能材料的研制,加快发展深海高性能物探船、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半潜式平台、水下生产系统、环境探测/观测/监测等装备及其关键设备和系统,建设浮式液化天然气生产储卸装置等新型装备的总装制造平台,完善设计建造标准体系,掌握3000米深海油气田开发所需装备的设计建造能力,形成我国开发深海油气资源的装备体系,以及包括总装、配套、技术服务等在内的相对完善的产业链。
2.深海空间站工程。以抢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未来发展的技术制高点为目标,根据全水下开发等新兴开发模式的装备需求,积极开展深海空间站及水面支持系统的研发,突破大潜深结构设计技术、特种材料及建造工艺技术、水下设施承压密封技术、水下设施连接和监控技术、海底能源站技术、水下生命维持与综合保障技术、水面支持系统及对接技术等关键技术,为产品的工程化研制奠定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