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广州市政府决定今年3月至5月共3个月继续向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每户每月20元的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据悉,这是市政府自去年5月份以来第8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
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孙峰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继续在高位运行,液化石油气等一些生活必需品价格居高不下,为缓解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生活压力,市政府决定,在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已对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按每户每月20元标准发放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对广州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按上述标准发放液化石油气临时性物价补贴,补贴时间为3个月,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165.3万元,全部由市本级财政负担。
目前,广州市城镇低保人员达5.6万人,低收入困难家庭人数2.5万名。从2007年5月到2008年3月,广州市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先后7次对城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共计2890万元。另外,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今年1月起,由2005年的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现在的365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4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