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涉嫌乙肝歧视遭举报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6-08  来源:南方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因在入职协议中明确规定体检出患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办理接收手续,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被指涉嫌乙肝歧视。   昨日,公益机构深圳衡平机构总干事郭彬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送一封举报信,建议人社...

    因在入职协议中明确规定“体检出患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办理接收手续”,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被指涉嫌乙肝歧视。

  昨日,公益机构深圳衡平机构总干事郭彬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送一封举报信,建议人社局纠正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的歧视行为并对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记者昨日多次致电负责中海油深圳分公司招聘事务的深圳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前,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当事人质疑

  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入职 违反法律规定


    今年1月,深圳衡平机构接到应聘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的求职者小杨(化名)电话,称负责中海油深圳分公司招聘的深圳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入职体检中检测乙肝,该公司在补充协议第四条中指出,如果求职者报到后体检查出患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办理接收手续,回家治疗康复后,再进行接收,办理入职手续。

  小杨认为,乙肝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彻底治愈的方法。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这样要求,是明显的拒录乙肝携带求职者。“可我所应聘的职位并非法律规定禁止乙肝携带者所不能从事的工作。国家已经明确禁止在入职体检中检测乙肝标志物了,但中海油仍在检测,难道国家的法律是一纸空文?”小杨质疑道。

  ◎公益人士行动

  涉嫌乙肝歧视 建议改正


  由于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的行为涉嫌乙肝歧视,1月11日,衡平机构通过EMS分别向中海油及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等公司寄出了建议信。

  建议信指出,深圳海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检测出乙肝大小三阳者暂缓入职”,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希望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立刻停止对“乙肝项目”的检测要求,切实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截止到6月,中海油深圳分公司都没有对该建议作出任何回应。”郭彬表示。

  招聘至今未修改

  ■最新进展

  “我们的建议寄出已有5个月,但未收到任何回应。而且近日又有应聘中海油的求职人员向我们求助,表示中海油仍在违规检测。”郭彬表示,“意识到中海油乙肝歧视的情况可能比较严重,我们决定向深圳市人社局举报。”

  昨日,郭彬向人社局寄出举报信,举报信援引三部委颁发的《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称,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测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在入职体检中检测乙肝并明确提出:报到后体检查出患乙肝大小三阳,暂缓办理接收手续,回家治疗康复后,再办理入职手续。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和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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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中海油 乙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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