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6月20日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表示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和能源资源
勘探开发等多个领域。
《意见》指出,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对于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重点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
在
油气勘探开发领域《意见》指出,国家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多种形式投资
煤层气、
页岩气、油页岩等
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
在原油炼制方面《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炼油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大型炼油项目,以多种形式建设和运营大型炼油项目中的部分装置或特定生产环节。
在备受关注的油气管网建设方面《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以多种形式建设石油和天然气支线管道、煤层气、煤制气和页岩气管道、区域性输配管网、液化天然气(
LNG)生产装置、天然气储存转运设施等,从事相关仓储和转运服务。
另外在
新能源开发领域《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在新能源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全面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鼓励民营资本扩大风能、太阳能、地热能、
生物质能领域投资,开发储能技术、材料和装备,参与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参与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太阳能示范村建设。
国家能源局还明确表示,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此外在完善价格支持政策这一部分,明确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这也是在定价机制这一市场核心问题上的一大创新。
同时将理顺能源价格,引导民营资本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公平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竞价上网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