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产业的“唇齿关系”
在昨日英利、尚德、天合光能、阿特斯四家企业联合发布的声明中,以较大的篇幅介绍了中欧光伏产业之间的“唇齿关系”。
联合声明称,中国光伏产业与各国光伏产业是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以欧盟为例,2011年,以技术研发、原材料、设备制造等为优势的欧盟,对华出口光伏设备及原材料总值达75亿美元。在近年的光伏贸易方面,欧盟也基本处于顺差状态。而从整个光伏产业的价值链看,以规模、制造为优势的中国,生产大多集中在组件端。其制造增值约每瓦0.2-0.3美元,按现在国际平均太阳能发电装置安装成本每瓦大概在2.5-3美元来算,中国也仅占整个光伏价值链的8%~10%。”
此外,由于光伏产业“全球本土化”的发展特征明显,中国光伏企业在缓解欧盟各国就业压力等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欧盟目前与太阳能产业相关的岗位约为28万到30万左右,其中大部分岗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企业。
张含冰称,如果最终欧盟裁定中国光伏企业存在倾销,并征以高额税率,“等于欧洲市场的大门对中国企业关闭了。但这不是单方面的,也等于对欧洲企业关闭了大门。中国光伏厂商是德国多晶硅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的大客户,欧洲的众多运营商也需要中国的组件。贸易战只能是双输。到时候欧洲30万的光伏从业人员也会遭殃。”
蔡济波称,“我在得知Solar World AG要求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倾销立案之后,打电话问了一些我们的德国客户,他们很不解,并反对Solar World AG的诉求。而我与其他国内光伏厂商交流下来的结论也是,大家都在密切关注,而且相对乐观,认为未必会立案,因为中欧有着巨大的共同利益。”
“这次中国商务部启动了对美国的多晶硅‘双反’调查,其实也是在告诫欧洲,不要轻举妄动。不发生贸易战最好,一旦开始了,那么德国的‘瓦克’(多晶硅厂)也将遭殃。”蔡济波称。
中盛光电CEO佘海峰此前表示,“德国有五六千家光伏企业,但大部分主要为安装企业,制造企业仅20家左右,它们依靠安装分销、服务增值创造价值,我们赚的是制造环节。”佘海峰说,欧洲的优势主要是上游的设备和下游电站,中国厂商则擅长于中游的制造。
投行Jefferies认为,根据欧盟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的规则,Solar World AG想在欧洲赢得这个案子,比其在美国的胜利是更难的,“比起美国的案子来说,欧盟反倾销的影响是‘更加严重’,因为涉及金额要大幅高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