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巨头何以成了环境违法“钉子户”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9-27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日前在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 中央企业本应做遵守环保法规的表率,但中石化位于广东的三家企业,却成了环境污染的带头大哥,并且拒不执行环保厅的整改措施,理直气壮地充当环...
    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日前在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

    中央企业本应做遵守环保法规的表率,但中石化位于广东的三家企业,却成了环境污染的“带头大哥”,并且拒不执行环保厅的整改措施,理直气壮地充当环境违法的“钉子户”。显然,央企身份不仅成为他们环境违法的盾牌,而且也成为他们藐视环保执法乃至要挟地方政府的资本。

    对于辖区内的央企,地方政府的心情往往很复杂:一方面希望央企带动本地经济增长,解决本地人员就业,因而引进央企成为不少地方“招商引资”的重头戏;另一方面,央企家大、业大、脾气大,地方政府不便管、不好管、管不了,因而要么巴结袒护,要么睁只眼闭只眼,像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这样公开怒斥央企的地方官员,实在少见。

    其实,石油巨头何止要挟地方政府。他们动不动就闹“油荒”,以“逼宫”的方式要求涨价,这何尝不是绑架国民经济和百姓需求;他们不仅垄断原油开采、进口和成品油批发,而且在成品油零售环节进行垄断扩张,这何尝不是以垄断要挟广大消费者。

    显然,正是垄断特权让石油巨头有了四处要挟的资本和底气。按理说,石油巨头的垄断特权是政府赋予的,他们本该听从政府指令,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但实际情况是,当他们依靠垄断特权做大做强,真的成了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特殊国企”后,就有了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底气,有了违法违规的胆量,有了四处要挟的资本这就像一些官员,手里的权力本来是民众赋予的,但当他们拥有“绝对权力”后,民众便难以去约束、监督他们。

    众所周知,要让官员听命于民众,根本办法是赋予他们更小的权力;同理,要让石油巨头听从政府指令,遵守法律法规,根本办法就是削减乃至收回其垄断特权,打破石油行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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