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已于10月15日结束。据国家能源局9月14日发布的《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国家能源局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并批复示范区名单,给予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
《通知》中规定,由各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各光伏企业对于示范区的申请,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和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在若干城市集中安排首批示范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申报的示范区数量不超过3个,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MW。鉴于本次示范区规划的量较大,按全国31个省市区计,总装机容量可达15GW。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提出了申请,同时期望更具体的操作细则尽快出台。陈康平透露,晶科能源项目所在地选择在江西上饶。而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陈康平表示还要看省里的安排。
《通知》中尚未对示范区设立的进一步细节作出解释,对此陈康平表示,目前有两个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政策出台:具体的补助价格和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表。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不能尽快出台细则给予落实,在执行上会造成困难。如果政策细则没有落实,可能仍然会出现诸如补贴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并网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等问题,造成企业“补助拿不到,电站建好以后只能晒太阳”等问题。
孟宪淦认为,“靠企业自身的努力来度过困难局面是一个基本前提”,决不能把拯救光伏行业的责任完全放在政府政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