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时间11月2日,加拿大工业部网站发表声明称,按照加拿大投资法,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审查期延长30天至12月10日。声明表示,审查期延长并非不寻常,在提出收购申请45天后,政府有权将审查期延长30天,而加拿大工业部部长亦有权在延长30天后再次延长审查期。
8月29日中海油已向加拿大政府提交了关于此次收购的审查申请,到10月11日已满足45天的要求,随后加拿大工业部部长帕拉迪斯宣布再延长30天审查期至11月11日,此次是加拿大工业部第二次延长这起收购案审批时间。
审查期额外延长两个月意味着中海油将支付额外的财务费用。此前有媒体报导称,20家银行包括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北美、欧洲、亚洲的多家银行,为中海油提供了一年期贷款,据中国网记者测算仅借款利息一项,中海油将可能为两次的60天延期多支付至少1.3亿人民币。
中海油收购尼克森的资金存在缺口,中海油表示此次收购资金由企业内部资金和对外融资两部分组成。据中海油2011年财报显示,其当年底的现金和定期存款的总额为480亿人民币,而中海油收购尼克森则需要151亿美元接近1000亿人民币资金,由此中海油需要接近80亿美元外界融资支持。
中海油的历次对外借款都是按照libor(伦敦同业拆放利率)加固定点数决定贷款利息。目前中海油披露的短期借款利率为libor+0.7%到 1.38%,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多利率为libor+0.23%到0.38%,2015年到期的银行借款利率为libor+4%。按照11月1日,伦敦两个月同业拆借利率0.2605%计算,中海油仅为延长的两个月支付的借款利息至少为1.3亿人民币,尚不算额外加息付出。
2012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以每股27.5美元现金作价,收购尼克森公司的普通股,交易金额为151亿美元,目前已获尼克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