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近日,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无疑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发展契机。
相较以往,此次《规划》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显著提高,这也就意味着可再生能源必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然而,由于利用技术、电网结构以及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可再生能源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发展瓶颈。以风电为例,这也是目前我国技术最为成熟、开发规模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我国用5年半时间走过了美国、欧洲15年的风电发展历程,风电装机从200万千瓦发展到5000万千瓦以上,规模成为世界第一,但风电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也逐步凸显,风电并网消纳难的矛盾愈加突出。对此,要抓住“十二五”这个发展契机,围绕国家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
同时,《规划》的发布对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也给相关能源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比如,此次《规划》将破解可再生能源产业刚刚起步就面临的“产能过剩”问题。近年来在我国可再生能源高速发展下,出现了企业“同质化、低水平”盲目扩张的一窝蜂式发展局面,太阳能、风能产业在短时间内就成了“产能过剩”产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1.6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6100万千瓦,风电7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20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750万千瓦,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争取达到总发电量的20%以上。这无疑是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产能进行了总量目标控制,促使其依法有节制的健康发展,从而避免盲目扩张,防止产能过剩等问题。
此外,“十二五”时期,还要建立和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 孟宪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