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加强页岩气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1-22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推进和规范管理我国页岩气的勘查和开采。《通知》自即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页岩气是高效...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快推进和规范管理我国页岩气的勘查和开采。《通知》自即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页岩气是高效清洁能源,加强页岩气的勘探开发对提高我国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通知》的出台,旨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引导和充分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加快推进、规范管理页岩气勘查开采活动,促进我国页岩气勘查开发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积极稳妥推进页岩气勘查开采,以机制创新为主线,以开放市场为核心,加快推进、规范管理页岩气勘查、开采活动。

 

  第二,全面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调查评价我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落实资源基础,优选页岩气远景区、有利目标区,提供勘查靶区,引导页岩气勘查、开采。建立页岩气调查评价、勘查、开采和储量估算等规范、标准体系,规范页岩气地质调查和勘查开采工作。

 

  第三,加强页岩气勘查开采科技攻关。创建我国页岩气勘查、开采理论和技术体系,加强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搭建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平台。

 

  第四,开展页岩气勘查开采示范。建设页岩气勘查、开采示范基地和示范工程,引导页岩气勘查开采。

 

  第五,合理设置页岩气探矿权。国土部将根据页岩气地质条件、资源潜力、赋存状况等情况,划定重点勘查开采区,统筹部署页岩气勘查、开采工作,综合考虑其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组织优选页岩气勘查区块并设置探矿权。

 

  第六,规范页岩气矿业权管理。国土部负责页岩气勘查、开采登记管理,主要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出让探矿权。

 

  第七,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页岩气勘查开采领域。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勘查、开采页岩气;鼓励拥有页岩气勘查、开采技术的外国企业以合资、合作形式参与我国页岩气勘查、开采。

 

  第八,鼓励开展石油天然气区块内的页岩气勘查开采。对具备页岩气资源潜力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其探矿权人不进行页岩气勘查的,由国土资源部组织论证,在妥善衔接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勘查施工的前提下,另行设置页岩气探矿权。对石油、天然气勘查投入不足、勘查前景不明朗但具备页岩气资源潜力的区块,现石油、天然气探矿权人不开展页岩气勘查的,应当退出石油、天然气区块,由国土资源部依法设置页岩气探矿权。

 

  已在石油、天然气矿业权区块内进行页岩气勘查、开采的矿业权人,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变更矿业权或增列勘查、开采矿种。

 

  第十,实行页岩气勘查承诺制。探矿权申请人应向国土资源部承诺勘查责任和义务,包括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勘查进度、综合勘查、区块退出、违约和失信责任追究等。

 

  页岩气勘探开发的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通知》做出了规定:要求依法加强环境保护,页岩气矿业权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保护地下水、地表和大气环境;在勘查、开采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

 

  《通知》称,国家将依法减免页岩气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加强页岩气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页岩气的监督管理体系。另外,《通知》对保障用地需求、促进资源地经济发展也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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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页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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