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加油站效益不好催生新举措近半中石油加油站将可承包经营———
中石油旗下销售公司日前向32个地区的销售公司下发《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近万座加油站将向员工广募承包者,对小加油站实行承包经营。而公司方面也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这意味着以前是员工为公司干活,承包后将变成员工为自己干活了。
据中石油股份公司副总裁、销售公司总经理刘宏斌表示,实施小站承包经营的目的,是通过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销售业务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
记者了解到,该《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年纯枪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根据这一划分标准,中石油旗下将有近万座加油站适用《指导意见》,约占其1.9万座加油站的一半。这意味着近半中石油加油站都将拿出用于承包经营,其范围之广,数量之大,在中石油多年的经营记录中比较少见。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有些类似以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今后由各地区公司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对小站实行“四承包”,即承包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及规范经营。而公司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
中石油方面介绍,受历史因素影响,该公司遍布全国的加油站中,偏远郊区站、农村站较多,占据了销售企业大量的人、财、物资源。绝大多数小站的人均日销量仅1吨,效益低下,运行成本高,小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无法调动,也直接影响中石油销售业务的发展质量和价值实现。此前,中石油各地区公司已逐步探索出关停、间歇性营业和承包经营等多种治理方式。其中承包经营在四川、河北、辽宁和吉林等地产生了良好效果。
专家观点
谨防寻租空间产生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昨天表示,尽管此次中石油拿出近半加油站进行承包经营,但本质上并未脱离中石油体系,在目前的定价体制下,会受到更多系统内的照顾,“进一步讲,可能会产生很多寻租机会,须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