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开发三大疑虑有望解除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1-28  来源:中国化工报  关注度:0]
摘要:   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我国将坚持开放市场原则,以开放市场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页岩气的勘查开采。这意味着页岩气的开发与石油、天然气有所不同,后...

  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页岩气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我国将坚持“开放市场”原则,以“开放市场”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页岩气的勘查开采。这意味着页岩气的开发与石油、天然气有所不同,后者被国企所垄断,而前者则迎来了市场开放的新时代。近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相关负责人就页岩气市场的开放政策和市场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该负责人表示,在矿业权的管理方面,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的勘查、开采登记,均由国土部一级管理。所不同的是,石油、天然气的勘查、开采权限,仅限于国务院批准的有资质的企业;而页岩气的勘查、开采权限则向全社会开放,即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和国外企业,均可进入我国页岩气勘查、开采领域,获得探矿权和采矿权。

 

  此外开放的,还有石油、天然气区块内的页岩气开发权限。据国土部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显示,我国页岩气可采资源潜力为25万亿立方米,初步优选出页岩气有利区块180个、面积111万平方千米,其中77%的有利区块面积、80%的资源潜力处于现有油气区块内。而这些油气区块,绝大部分归石油企业所拥有。

 

  针对上述情况,国土部在《通知》中明确表态:鼓励开展石油、天然气区块内的页岩气勘查开采。该负责人表示,我们首先鼓励石油公司优先勘查开采其区块内的页岩气;其次,石油公司不勘查开采的,在不影响石油、天然气勘查的前提下,另行向其他投资主体出让页岩气探矿权;此外,石油、天然气勘查投入不足,前景不明朗但具备页岩气资源潜力的区块,国土部将依法要求石油公司退出区块,重新设置页岩气探矿权。

 

  记者了解到,国家鼓励页岩气开发的这份《通知》虽然提振了各类投资主体的信心,但是页岩气开发对我国乃至全球来说毕竟是个新兴产业,因此,市场也表现出了一系列担心。

 

  首先,市场人士担心,多种投资主体进入页岩气领域虽然可以起到促进竞争的作用,但是页岩气勘查开采市场也可能因此出现圈而不探、炒作矿权等乱象。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将通过加强监管来解决。他说,根据《通知》,页岩气勘查将实行承诺制,即探矿权申请人在申请页岩气探矿权时,应向国土部承诺勘查责任和义务,包括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勘查进度、综合勘查、区块退出、违约和失信责任追究等。而我国也将通过部省两级监督,确保企业的勘查承诺履行到位。

 

  其次,业内专家普遍担心,页岩气本身虽然是一种清洁高效能源,但其开采过程中可能污染地下水源、导致甲烷泄漏等。针对种种质疑,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过去10年没有发现美国页岩气开发给环境带来显著负面影响,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在页岩气开发中仍要高度重视环境问题。”他还表示,《通知》已经做出相关规定,如要求依法加强环境保护。页岩气矿业权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保护地下水、地表和大气环境;在勘查、开采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

 

  此外,企业还普遍关心,我国页岩气开发尚处探索起步阶段,开发成本高、风险大,短期内缺乏经济效益,国家能否给予一些支持。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国将通过全面开展页岩气资源调查评价、加强页岩气勘查开采科技攻关、开展页岩气勘查开采示范、依法减免页岩气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保障页岩气勘查开采用地需求、建立部省协调联动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来支持页岩气开发。我国将通过调查评价,降低商业勘查风险;通过科技攻关,来快速提高我国页岩气勘查开采技术水平;通过勘查开采示范,促进页岩气产能增长;通过部省协调联动,为页岩气勘查开采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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