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67亿元、首个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调水工程——陕西引汉济渭工程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国家环保部于1月7日公告称,责令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停止该工程建设,罚款20万元。在通过国家环保部环评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我们将按国家环保部相关处罚办理,相关的环评文件经过修改后,今年还将再次上报国家环保部审批。”引汉济渭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环评事宜的有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工程方承认对环境有不利影响
1月7日,国家环保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违反环评制度案)》。该决定书内容显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于2009年8月擅自开工建设。我部决定责令你单位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停止建设,罚款二十万元。你单位应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对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停止建设。在通过我部环评批复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国家环保部要求,2013年1月31日前,该工程将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书面报与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将对该工程改正违法行为和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该工程曾于去年11月向国家环保部上报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上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到,水库淹没、施工占地、移民安置及洞口开挖过程将对评价范围的植被、植物资源动物产生一定程度的直接不利影响。工程涉及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工程施工会对其古树名木、库区江段的鱼类种类等保护对象产生影响。
为此,该工程提出异地补栽,严禁砍伐。制定三河口水库淹没线下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等,进行施工区植被恢复。3~9月鱼类产卵期,应避免夜间施工。做好增殖放流、过鱼设施等工程化设施的建设工作;在三河口坝下采取分层取水措施。
上报的环评文件有缺陷
国家环保部认为,上述工程上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工程隧洞线路与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阐述不清,未取得主管部门许可文件,环境现状调查资料不全、重要环境问题影响预测不足、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不落实,公众参与不满足要求等问题。
引汉济渭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环评事宜的有关人士说,工程隧洞线路与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阐述不清,只是有一条隧道要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该条隧道到地面的最深处有2000米,最浅的也有500米,只是在环评文件中没有表达清楚。
对于环保部的叫停,上述有关人士称,该工程目前只是进行勘探实验性质的工程,这是大型地下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必要工作,也曾建议环保部酌情处理,当然,环保部认为是擅自开工建设有他们的道理。不过,环保部认为,上述理由不影响对陕西引汉济渭工程违法事实的认定和处理。
据公开资料,该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由黄金峡水利枢纽(含黄金峡泵站)、三河口水利枢纽及秦岭输水隧洞(含黄三段和越岭段)三大部分组成。工程采用整体一次立项建设,分期配水,2020年调水规模5亿立方米,2025年调水规模10亿立方米,2030年调水规模15亿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67.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亿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