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国家报》近日报道,莫桑比克政府批准了第12/2007号、第11/2007号法所规定的《石油生产税法规》和《矿业经营活动特别税法规》。 《石油生产税法规》的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在莫桑比克领土上,包括在海洋领土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从事石油贸易、石油生产的经营者;《矿业经营活动特别税法规》的实施细则适用于在莫桑比克从事矿业开采的个人及集体单位、矿山的经营权持有者或非持有者。
(信息来源:驻莫桑比克经商参处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