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油价飙升、突破140美元一桶之际,石油生产国伊拉克决定向外国开放油田开发。这本是件好事,却引发了一场意想不到的争议。
伊拉克石油部官员日前透露,伊拉克将不通过招标即引进埃克森美孚、雪佛龙、壳牌等美欧6大石油公司的技术和服务,而且有关谈判已接近尾声。这一消息不仅遭到伊国内舆论的反对和阿拉伯国家的质疑,在美国也招致非议。
首先,人们再次质疑,美国发动伊战的目的究竟是不是为了攫取当地石油?在美军占领伊并开始重建之后,美欧的石油专家们便以顾问的身份跻身于伊石油部门。甚至有报道问:“这是不是在美国政府的授意与指使下做出的决定?”
其次,伊拉克议会尚未通过相关的“石油法”。石油产业由谁控制,是中央还是地方?石油收入如何在各族群间均衡分配?外资又如何参股分红?这诸多问题都还无法可依,却为何做出如此仓促的决定?
人们还清楚记得,在战争之初,国际舆论就认为,这场战争“充斥着石油味”。《纽约时报》最近发表的一篇署名文章指出,当年美国政府曾信誓旦旦地向世界保证说,发动伊战只是为了铲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解放而不是占领伊拉克,更不是为了染指石油资源。可现在,这一政策的出炉,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某些政要的家族与美国的石油业有关系;其反映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石油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决定着美国在该地区行动的目的。
《纽约时报》为此专发了一篇社论,进一步评论说,很不幸,这一交易让阿拉伯世界更有理由来怀疑美国入侵伊拉克的动机,而且还将在伊拉克各个派别和民族间煽动起怨恨与不信任情绪。社论还指出,“不经招标即进入磋商与合同签署,这是一个有缺陷的令人困惑的事态发展”。一些美国国会议员也认为,这样做有损美国颜面,更有3位美国参议员要求政府撤销这样的合同,以免损害美国在世界上的信誉。
不过,白宫发言人佩里诺对美国介入伊石油问题的指控予以否认。她反驳说:“伊拉克是一个主权国家,它能够基于自己的发展需要做出决定。”伊拉克石油部官员的解释则是,伊需要这些美欧公司的技术和设备,以便对油田的基础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提高石油生产能力,而且这些公司在伊1972年实行石油国有化之前即有过在伊工作的经验。有关官员还说,这些未经招标的合同规模有限,且是短期的,都在18个月到两年之间。对这一解释,雪佛龙副总裁毫不讳言地表示,尽管合约是短期的和技术服务性的,但这是个开端,可以为以后的长期立足和发展打开大门。
鉴于诸多质疑与反对,原定于6月底签约的时间表不得不推迟。与此同时,伊拉克石油部又于6月30日宣布了一项重要决定:伊将向包括美、欧、俄、中等国在内的世界上35家大石油公司开放6大油田,进行为期5至10年的长期开采合作。公开招标的截止期是明年3月,并拟于明年6月完成全部合同的签署。与前者相反,该决定得到广泛欢迎。随着伊拉克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伊拉克原油日产量已恢复到250万桶,伊希望用5年时间将日产量提高到450万桶。这就需要从国外引进大量的投资、设备和技术,对油田进行现代化改造与建设。尽管远水不解近渴,但这对如久旱而望虹霓的世界石油市场来说,仍不失为是个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