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表示:《反垄断法》出台,我认为是一部很好的法。因为这部法不反对企业具有市场的支配地位,但是它严格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更应该遵守这部法律,也应该受到社会,包括舆论界,包括人民的监督。
但是中国的法律,特别是《宪法》第七条规定,要保障国有经济的发展。因此,这部法律也有它自身的特色。特别提出,它指出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
据《21世纪》报道,李荣融表示,人们常讲到我们的中石油、中石化,我可以这样说,据我们的调查,世界上76%的国家只有一家石油公司,剩下20%多的国家也不超过3家石油公司。因此,应该说中国构成了竞争的条件。我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企业都进入了世界500强,他们加起来还抵不过美国一家公司。因此,我们重组的工作应该说还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