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称曹妃甸涉嫌非法大规模围海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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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22 新京报 关注度:0]
摘要: - 对话动机
6月18日11时,中国海监船搭载着执法监察人员赴渤海,执行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任务右图。每季度一次的巡航检查的任务是,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
海上溢油...
- 对话动机
6月18日11时,中国海监船搭载着执法监察人员赴渤海,执行石油勘探开发定期巡航执法检查任务(右图)。每季度一次的巡航检查的任务是,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发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
海上溢油虽不是渤海主要污染源,但影响很大。据透露,去年发生的12起油污染事件中,两起与石油开采有关,渤海湾某油田因输油管泄漏被罚6万。同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经建立起了石油开采单位的“油指纹库”,对海上漂油进行对比,寻找“肇事”单位。
除了海上溢油,渤海的主要污染物来自哪里?查处海洋污染和违法用海还存在哪些难点?18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接受记者的群访。
- 人物简介
刘心成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
6月18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兼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总队长刘心成,在接受记者群访时透露,在利益的驱动下,向海要地现象比较严重。
巡航:去年发生12起海上油污染事件
记者:渤海的环境状况如何?
刘心成:为保护渤海环境,北海分局负责渤海碧海计划的监督实施。涉及环渤海地区所有的地方政府、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目前为止是好的。
但是渤海的问题积累太深,多年重开发,轻保护,问题比较严峻。
记者:有多严峻?
刘心成:客观上说,渤海是内海,水交换能力比较差,有专家说30年—50年才能交换一次,这些时间里又会有多少物质进入渤海?形势不容乐观。
特别是近岸和湾底,呈现出恶化趋势,中部地区总的情况比较好。
记者:巡航检查主要面对中石化和中石油这些大型部级央企,作为同级别的单位,监管会不会受到影响?
刘心成:从渤海环境质量公报上看,渤海主要污染是陆源污染,海上污染并不是主要原因。渤海巡航也已经进行了很多年,这次是成为制度,提升到了国家监管。
这种监管首先就要抓国有企业,国企也要带头避免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记者:在监管时会不会有难度?
刘心成:这个还没有,但是有些企业配合不够积极主动,认为我们是在找麻烦,检查前会说很忙。但不配合检查的情况,还没有。
记者:有发现海上溢油事件吗?
刘心成:去年共发生了12起10吨以下的油污染事件,10吨可不得了,在海上就是一大片。如果油登陆到养殖场,整个里面的虾、贝都不能吃了。而且海上的漂油会沉降,影响这个海域的生态系统。
记者:这些事件是在石油平台发生的吗?
刘心成:平台发生的少。有些是石油管道直接把油运送到陆地时,管道受到非法侵害,比如,渔民海底拖网作业等等,把管道给破坏掉了;还有一些是非法盗采,前几年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就是因为不法分子在油管上打眼儿,装上阀门,渤海水都很浅,潜水员再下去接上管子,阀门一开(盗采原油),船装满后,人再下去把阀门关掉,管子撤走。
执法:曹妃甸十几处违法围海造地被查
记者:除了海上检查,渤海周边省市用海情况如何?
刘心成:2008年,北海分局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北海区联合执法检查,一共检查了435个项目,环保项目277个,用海项目158个。
检查中发现,真正违法的行政项目的主体,是政府和政府主导的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去年查处的62个违法案件中,61个属于这种(情况),真正民营企业只有1个案子。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和港口集团。
记者:62起案子都是什么类型?能否举一些例子?
刘心成:案件涉及渤海“三省一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其中辽宁19个,山东省有11个,河北省和天津市也都是十几个,这些案子大部分都是违法围海造地。
记者:为什么说“违法的行政主体是政府和政府主导的企业”?
刘心成:在利益的驱动下,向海要地现象比较严重。(围海)造一平方米陆地,成本大约220元-520元,如果要(在陆地上)买一平米,恐怕就是几千,同时陆地有“18亿亩耕地红线”,所以就有企业向海里发展。
但他们并不知道海洋资源更为匮乏。对于海洋使用,国家有宏观计划,海域被划成保护区后,这里就不能使用了。
有些地方领导被分解了财政指标,这时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就发生了冲突,地方政府就变着法的,搞一些游离于政策法规边缘的“游戏”。
记者:具体有什么方法?
刘心成:有的拿着中央领导的视察、省里领导的指示来做(合法)依据。
曹妃甸查处了十几个案子,都是大规模的围海造地。
这样的问题,天津也有。我们面对的执法形势相当严峻,执法宣传首先是对领导的宣传,我们检查完了,首先对市长、书记通报,告诉他们,这里为什么违法。
记者:违法事件查处后怎么处罚?
刘心成:比如违法围海,按照法律法规,按当地海域使用金标准的5倍—15倍进行罚款。根据地方经济的不同,正常审批的海域使用金也不同。经济发达的地区使用金就会高一些,正常办理每亩十几万,都要交给国家。
“三省一市”共同查处了62个案子,其中北海总队查处了12个。去年北海总队处罚了2700万。
维权:有些学术交流泄露海洋机密
记者:渤海海洋维权现状如何?
刘心成:渤海维权与黄海不一样。黄海主要是防止外国的海洋观测船到我国的专属经济区,进行海洋调查,获取我们的海洋资料。这是不能允许的。
渤海维权的主要特征是,防止外国石油勘探船、公司,非法获取我们的海洋地质资料,主要是维护国家资源、能源安全方面。
记者: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呢?
刘心成:一个是独资公司,经过国家批准实施钻探,另一个是本国公司雇佣的外国船来渤海钻探,这就要求所有的资料(油气资源、地质结构资料)完全归我国公司所有,外国公司就是来“打工”。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涉外的海洋工程平台进行登检,这种涉外工程的有关企业,是不是做到了保密要求。如果外国人获取这方面的信息,那就要对企业进行查处。
记者:查处情况如何?
刘心成:今年一共登检了6个平台,目前总体上是好的。过去的维权主要是维护海洋主权,现在已经逐步转变到涉外海洋科研和涉外海洋工程。
涉外海洋科研刚刚起步,一些大学或者研究所,和外国某个研究机构合作进行海洋大气、地质结构调查,这方面必须要经过国家批准,资料必须归我们所有。
记者:这样操作起来有难度吗?
刘心成:这中间也有困难。比如我们自己的调查船,获取资料回来后,在国际交流活动中把资料共享了,这就属于涉外科研泄露了国家不能泄露的东西。
我们也正在研究,想近期在青岛召开一个主管科研口和科研单位的座谈会,因为他们也不一定清楚这其中涉及的法律。
记者:过去两年有没有查处资源维权的案例?
刘心成:目前还没有发现,我国的石油公司这方面的意识还是比较强的。
比如,今年3月,对一艘我国公司雇佣的国外光缆施工船进行登检,为什么呢?因为船上有种仪器,船一开过去,只要开着仪器,就能搞清楚周边海底的地质地貌。我们登检就是要查他除了维修光缆的作业外,还有没有开这种仪器。
记者:渤海有与海洋主权有关的维权吗?
刘心成:渤海是内海,外国的科学考察船,不可能到内海。
记者:有偷偷摸摸进来的吗?
刘心成:这个没有。我们监控得这么紧,海上所有的目标都应该在军方的掌控中,发现了未掌控的目标,马上就要出海近距离喊话,如果发现了问题就要扣留或者驱离,告诉他们侵犯了什么法律,请立即离开。
监管:我们只能监测排污口但处理不了
记者:刚才提到,渤海污染物主要是“陆源污染”,在渤海污染治理上有另外一种现象,比如,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有省市、有环保部门……这种“多龙治海”的效果怎么样?
刘心成:你说的确实是一个问题。尽管国家有统一规划,但是下面还是分头实施,这也有好处,便于调动积极性。但是互相之间由于利益的不同,工作的需求就不一样。
海洋局的环保是水体环保,但水体主要污染物是陆源污染物,渤海有200多个排污口,重要的排污口有80多个。
记者:排放物不是要经过处理吗?
刘心成:严格来说,排放物都要经过处理后再排放,有些地方经济水平好一些,就治理一些,但是也不见得完全达标,有时候(污染物)太多了,治理不过来。
正因为这些,恰恰体现出了海洋和陆地环保的接口问题,目前这种机制还没有建立。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企业在陆地上是属于环保部门管理,但是废水是排放到海洋的。
刘心成:我们只能监测各个排污口,把监测数据反馈到有关部门,但是我们处理不了。
最后,受害的还是我们的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