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安全标准应大幅提高
[加入收藏][字号:大 中 小]
[时间:2010-08-16 中国石油科技装备网 关注度:0]
摘要: 大连新港输油管道起火爆炸事故的清污工作基本结束,不过,据新华社报道,大连港集团正在争取包括原油在内的海上装卸作业已逐步恢复,而原油码头陆上作业已于7月20日恢复。然而就在7月16日的事故发生前不久,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曾前往当...
大连新港输油管道起火爆炸事故的清污工作基本结束,不过,据新华社报道,大连港集团正在争取包括原油在内的海上装卸作业已逐步恢复,而原油码头陆上作业已于7月20日恢复。然而就在7月16日的事故发生前不久,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一位专家曾前往当地调研并对大连港石油储备基地的安全性提出建议。
上述专家认为,当地的石油储备包括国家储备、商业储备和保税区储备,面积很大,但是储油库比较密集,单个储备单元都符合标准,但是几个区联合在一起就可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统一的安全规划。“因此我当时建议他们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要更加注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代表没有危险性。”上述专家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就能源储备安全问题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也认为,这次大连石油储备基地爆炸事故后,需要反思安全标准提高等一系列问题。
《21世纪》:大连新港输油管道此次爆炸事故有什么经验教训,是否涉及第一期储备地点选择不成熟,还是监管不到位?
林伯强:大连是中国第一批石油战略储备地。但是这个事故跟一期储备的选址没有直接关系。当前的关键在于发生事故后是否能够及时处理,吸取教训,今后在安全生产方面能够做得更好。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要管煤炭,石油行业本身也是有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监管的,不能说因为出了事故就说没有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