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为了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8月26日国务院组成6个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情况;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地区,督促其实施预警调控。
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13个部门组成,检查重点是:各地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情况;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情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情况;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