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审议中
2010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61岁生日,我国首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并将正式实施,由此承载着70%石油输送任务和99%天然气输送任务的油气管道将终于有法可依。
近年来,伴随经济快速发展,能源需求急速增长,因第三方违规操作导致的管线损坏和油气管道事故而引发的污染较为多发,这也引起了公共安全和环境污染的的巨大损失。对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泄漏的石油和因管道抢修排放的石油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治理。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管道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的,管道企业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治理费用。
但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油气行业的法律,我国还缺失专门的《石油污染法》去明确石油赔偿办法,并进一步保护环境及相关居民和周边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