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月5日公布的“十二五”(2011年到2015年)规划纲要草案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草案明确指出,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8%到10%,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
草案强调,要严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草案介绍说,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将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提高适应气候变化水平,提高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
草案强调,要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奖惩制度。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防范环境风险,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草案希望,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保护和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草案表示,要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草案强调,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记者 赵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