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发布的国内石油企业年报再次放大了现行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弊端。尽管上缴的特别收益金已经超过850亿元,但国内三大石油企业依然凭借高油价获得了2600多亿元的利润,而其主要利润来源则是上游的勘探开采领域。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内油价已经完全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尽管已经通过征收特别收益金等措施来约束国内石油企业的高额利润,但现在看来,仍远远不够。因此,在上游的利益机制没有理顺的情况下,一些本来属于全民所有的油气资源现在正成为少数企业获得暴利的主要工具。
中国石化发布的2010年年报显示,其在上游的勘探及开采事业部实现营业利润467亿元,毛利率高达39.9%,该板块贡献了其全年近7成的利润。
与之相比,占有较多资源的中石油在上游所获更为丰厚。数据显示,2010年中石油在上游勘探领域共实现利润1537.03亿元,这要比其全年整个公司1400亿元的净利还多增加137亿元,毛利率也高达36.1%。
数据还显示,中石油2010年的原油产量为857.7 百万桶,其中海外业务实现油气当量产量102.3为百万桶。从中可以推算,其近九成的原油产量都来自于中国国内,这也意味着其绝大的利润是依靠国内资源实现的。
中石化方面,其年报披露,2010年该公司的勘探与开采事业部共销售原油4388万吨。另据年报数据,其在中国境内自产原油为3513万吨,这表明该公司在上游80%的利润来自于中国境内。
尽管对于上游的业务而言,需要面临资源税以及特别收益金等成本,但在高油价而带来的高收益的作用下,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仍显低廉。
年报显示,2010年中石油共上缴资源税约98亿元,石油特别收益金522亿元,两者合计仅约占其上游所获利润的45%,这表明其在国内所获得的资源成本较为低廉。另一组数据也在佐证这一事实,2010年中石油在上游勘探领域的毛利率达到36.1%,而中石化的毛利率更是高达39.9%,这足以说明上游利润的丰厚。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国内油价已经完全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应该通过加大特别收益金的征收力度以及资源税等手段,进一步理顺上下游的利益链条,以免在油价步步高涨的大形势下,本应该属于全民共享的油气资源成为了少数企业和个人获得暴利的工具。
在资源税方面,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的试点地区正在扩大。根据中石油的年报透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已经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 年12 月1 日起,在重庆、四川、内蒙古、广西和湖北等西部省市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前,该方案已经率先在新疆实施。
特别收益金方面,从三大油企的盈利水平来看,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不过,在征收方式方面,仍然存在一定漏洞。根据现行规定,其起征点为40美元,即当国际原油价格超过该价格时将对国内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收益金。这对于上下游一体化的石油企业而言,仍可以通过人为的压低原油销售价格从而达到少缴收益金的目的。
比如,通过对比中石油及中石化的年报来看,二者之间的原油的平均销售价格有近200元的价差,仅此一项,其所少获的销售收入就将达近百亿元。由于销售收入减少,其所缴纳的特别石油收益金的数额也必定下降。
而根据其年报的描述,该公司的勘探及开采事业部生产的大部分原油用于本公司炼油、化工业务,只有少部分原油外销给其他客户,这意味着即使销售价格有所降低,但仍然是在其整个公司内部不同部门之间流转,也是肥水不留外人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