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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煤层气勘探开发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1-08-31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关注度:0]
摘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煤矿瓦斯治理,财政部30日下发通知称,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实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称,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煤层气...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煤矿瓦斯治理,财政部30日下发通知称,“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实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称,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国内外合作者(以下简称中联煤层气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国内其他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单位,应在实际进口发生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比照中联煤层气公司也可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同时强调,符合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暂时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也准予免税。超出海关规定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批准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通知规定免税。另外,符合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税收,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以外的物资按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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