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7人盗油团伙在
胜利油田海域盗油,导致原油
泄漏,造成经济损失3.85亿元。16名犯罪嫌疑人被宣判,主犯蔡宝新(化名)潜逃5年后被抓。11月28日,蔡宝新被滨海警方刑事拘留。
盗油者设备简陋:一套紧身衣、一个口阀就敢潜水
11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东营河口区境内的海洋
采油厂,海上掀起了2米高的大浪。据2006年参与办案的海滨分局刑侦二中队民警介绍,当时在陆地就能看到泄漏的原油漂浮在海平面上,由西向东漂流。
办案民警说,事发地点位于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中心1号平台至海3站登陆点间,海上输油管线到海平面的距离,浪高时达3米左右,退潮时1.5米左右。不法分子在距离岸边3公里左右的海底管道打卡盗油。“盗油者中一部分是渔民,此前曾练习过1个多月的打卡技术。”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每次乘船出海打卡盗油至少有4个人,1人负责操作船只,1人负责给潜水者供气保证呼吸,两人负责轮流潜至海底打卡,每次潜水时间在20分钟左右。
盗油团伙盗窃原油12次,共200余吨。由此引发的石油泄漏造成胜利油田182口油井停产,沧州、天津、渤海中部海域被污染,经济损失达3.85亿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潜水至海底的人身穿紧身衣,口戴口阀,再没有其他任何专业设备。犯罪分子所乘坐的船只都配备GPS导航仪,每晚9时许开始盗油,船只一次可装载20吨-30吨原油,盗油后直接通过海路在天亮前运送到河北及河北与山东交界处销售。
逃犯反侦查意识强:曾在派出所做过14年协勤
案发后,经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民警侦查,涉及该起海上盗油引发的海洋污染案中1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成功抓捕,但是唯独具有很强反侦查意识的蔡宝新潜逃。公安部于2006年5月12日,向全国发出通缉令。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蔡宝新39岁,河北黄骅人,此前曾在河北省某边防派出所做过长达14年的协勤,熟知警方的办案手法。5年内,海滨分局派出警力前往蔡宝新的老家河北省黄骅市调查、摸排有关蔡宝新的线索不下20次,每次去都与其家人沟通,希望他们可以规劝蔡宝新投案自首,但是蔡宝新始终没有自首。
11月初,海滨警方得到一条重要线索,蔡宝新很可能藏匿于河北沧州、黄骅等地,分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赴河北开展摸排走访工作,获取了其妻子和其亲属的重要信息。11月24日,民警在沧州一家宾馆内将熟睡的蔡宝新抓获,于当晚11时将其押解回海滨分局。
审讯过程中,蔡宝新供述了整个犯罪过程。截至11月28日,蔡宝新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已被海滨警方刑事拘留。
12次盗窃原油200余吨
2006年3月13日,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指挥中心接到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报警,称海洋采油厂施工海面发现有原油泄漏,胜利油田请潜水员下海探摸后,发现海3站457海底输油、输气两条管线距登陆点2公里左右分别被不法分子打卡盗油。
调查中,民警经了解得知,海上输油管道漏油前海洋采油厂已经察觉有人盗窃原油,便将原本输气的管线换为输送原油,而输油的管线换做输气,殊不知二条管线均被犯罪嫌疑人打卡。由于犯罪嫌疑人所打的卡子密封不严,瞬间致使
海洋石油输送管道发生漏油事件。
2006年,民警将涉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中的16人成功抓捕,他们先后作案盗油12次,共计200余吨。
2007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处李虎、刘明死刑,王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涉案嫌疑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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