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12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披露,107位渔民将于13日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渤海湾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赵京慰透露,今年下半年以来,其律师团队分别向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上述部门均出具了回函。“这是渤海湾溢油事故爆发以来,民间人士罕见地同时获得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的回函。回函中的核心数据及官方结论,再结合养殖经营者受到现实损害的事实,表明目前该案已完全具备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条件。”赵京慰称。国家海洋局、农业部渔业局相关人士12日向记者证实,确有相关回函。
赵京慰透露,河北省乐亭县养殖经营者李学志等107人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以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
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提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求康菲停止侵权、消除危险并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提及索赔额度的依据,赵京慰认为,上述溢油事故导致渤海沿岸的水产养殖经营者所养殖、生产的海参、扇贝等水产品大量死亡,损失惨重。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据记者了解,围绕“水产品死亡与渤海溢油之间因果关系”,农业部回函答复道:“据了解,辽宁绥中东戴河浴场、河北昌黎黄金海岸、京唐港浅水湾3处近岸地点曾发现与蓬莱19-3油田原油油指纹一致的油污。”农业部回函中称“赤潮、石油污染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了扇贝滞长和死亡。”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常纪文指出,公开信息显示,这段时间并无赤潮爆发。
根据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显示,蓬莱19-3油田溢出的油污已经在河北省乐亭县养殖区周边登陆。国家海洋局还在答复中称:“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排除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因素,是一起责任事故。”
早在11月11日,国家海洋局就在网站上发布新闻稿称:“经调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此导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赵京慰称,盖有部门公章的回函,显然比提供给媒体的新闻稿更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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