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行业反制措施需平衡各方利益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2-14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近期,针对美方执意要继续推动光伏双反贸易纠纷的做法,国内光伏产业界再一次提高了要求商务部采取对美国企业出口到国内市场的多晶硅产品展开双反调查的呼声,以便反制美方一意孤行的行为。但由于国内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下游的光...

    近期,针对美方执意要继续推动光伏“双反”贸易纠纷的做法,国内光伏产业界再一次提高了要求商务部采取对美国企业出口到国内市场的多晶硅产品展开“双反”调查的呼声,以便反制美方一意孤行的行为。但由于国内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下游的光伏电池和组件企业对此提议还存在一定的疑虑。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行业展开“双反”调查的事件,已经持续性的受到了国内光伏业界和政府部门的关注,但是在美方试图将光伏行业内的贸易纠纷复杂化和政治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中美双方对话解决这一贸易纠纷的可能性正在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光伏业界内的一部分企业提议要对美方采取类似的报复性措施反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指出,适当采取一定反制措施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也要平衡一下该事件对处在产业链上不同环节企业的影响程度,这就需要精确确定反制方案。经过近年来的贸易往来,中美光伏业界建立起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双方企业互有需要,互惠互利,这也就决定了美国光伏业界中的一部分企业对于美国政府开展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持反对态度,所以也要考虑这部分企业的态度立场。

    实际上,中国政府在光伏领域内采取任何有针对性的报复性措施,都会让一部分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但是不能因为这一理由而对美方在光伏行业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无动于衷。商务部在采取有针对性的反制措施时,要精确选定好时机。如果过早的采取反制措施,将打击美方相关“友好企业”的积极性,而过迟采取行动对解决中美两国在光伏领域内的贸易纠纷于事无补,最好在美方将要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启动双反调查,效果最好。

    李胜茂认为,国内光伏行业中的一些电池片和组件生产企业与美国多晶硅企业建立了供货关系,所以不难理解它们对于国内相关部门采取反制措施的疑虑态度。实际上也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在短期内来缓解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建立多元化的原材料采购渠道,毕竟中美两国在光伏领域内的贸易纠纷不太可能长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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