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问题始终是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问题,自改革以来价格争论时时困扰着我们。近几年,成品油价格大幅波动,不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且影响普通百姓的日常出行。为什么成品油价格变化有如此大的影响?
首先,我们要了解全球石油价格变化规律。按照经济学规律,商品价格受其稀缺程度影响,最主要取决于其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石油作为资源型产品,也不例外。全球石油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从而造成供给不稳定。一些国家和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例如中东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石油资源匮乏,例如日本,中国曾一度被冠以“贫油论”的帽子。另一方面,各国需要发展经济和社会,离不开石油等资源产品,因而石油利益体相互博弈,甚至采用战争手段来争夺石油资源。为保障石油产出国家和地区的利益,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相应成立。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大国对石油资源依赖程度日益加深,因而局部冲突和战争也在所难免。近几十年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后,美国、日本等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例如石油储备、石油期货市场,保障石油资源的供给稳定,避免对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冲击。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美国采取了一种更为重要的手段,美元与石油形成利益共同体——石油美元,保障美国的经济利益和国际地位。国际交易中,美元与石油紧密挂钩,美国灵活运用石油美元手段,以及期货市场、现货市场,影响了石油国际价格。
图:全球原油年均现行价格及其指数
说明:左纵坐标轴表示原油年均现行价格,右纵坐标轴表示全部商品价格指数和原油年均价格指数。
资料来源: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UNCTAD)。
图显示,1960~2011年期间全球原油年均价格及其指数。20世纪70年代以前,原油年均价格仅为7美元/桶左右,保持了相对稳定态势;21世纪以来,
原油价格开始大幅上涨, 2005年原油年均价格超过50美元,此后长期居于高位水平,2011年的原油年均价格超过100美元/桶。
其次,再看看中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石油价格由政府确定。改革开放后,中国油品价格逐步从完全由政府行政定价转向以石油市场价格为基础、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经历了政府指导、价格并轨、国际市场接轨等阶段。
1998年,中国政府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确定为政府指导定价。同年6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中石油和
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在上下5%的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两个集团公司在国家规定的中准价浮动幅度内调整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两个月。其中,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格制定的原则是以国际市场汽油、柴油进口完税成本(离岸价加海上运保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港口费用等)为基础,加按合理流向计算的从炼厂经中转配送到各
加油站的运杂费,再加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经营差率制定。当新加坡市场汽油、柴油交易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5%时,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调整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格。
2003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修订,将只盯住新加坡市场调整为同时参考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个市场,但维持以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原则。目前,全球主要有五大石油现货市场,分别是西北欧市场、地中海市场、加勒比海市场、新加坡市场和美国市场。西北欧市场分布在“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安特卫普”地区,主要为德、法、英、荷等国服务,核心在鹿特丹。新加坡市场发展时间虽然短暂,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极为迅速,现已成为南亚和东南亚的石油交易中心。因此,国内成品油的价格确定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以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为定价基础,考虑到基本杂费、关税,以及流通费等因素,确定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再由中石油与中石化在基准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内,制定出具体的零售价格。当上月三地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2008年12月,《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新时期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内容有,进行成品油税费改革,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因此,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价格、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2009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试产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调整汽、柴油价格。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国内外市场进一步相互融入。中国是对石油资源依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每年大量进口石油产品,2011年净进口原油2.5亿吨,净进口成品油1490万吨。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波动,相应引起国内油品价格变化。2008年12月改革成品油价格机制以来,中国成品油价格调整达到17次,其中5次是下调汽、柴油价格(见下表)。
表:2008年成品油价格改革以来的成品油调整情况
次数 时间 调整内容
17 2012年3月20日汽柴油每吨均上调600元
16 2012年2月8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涨300元
15 2011年10月9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下调300元
14 2011年4月7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
13 2011年2月20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50元
12 2010年12月22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10元和300元
11 2010年10月26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30元和220元
10 2010年6月1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0元和220元
9 2010年4月14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20元
8 2009年11月9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480元
7 2009年9月1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上调300元
6 2009年7月28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220元
5 2009年6月30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
4 2009年6月1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00元
3 2009年3月25日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
2 2009年1月14日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4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60元
1 2008年12月19日汽油出厂价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降低2400元
最后,我们要特别关注中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方向。2012年3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并且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负责。目前,国内成品油定价是“22+4%”机制,即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政府即可相应调整成品油价格。这一机制的弊端是“助涨不助跌”,即
国际油价上涨幅度达4%时国内油价调整窗口开启,而国际油价下降同样数值时,幅度却达不到4%,国内油价调价窗口不能开启。
短期内,可考虑缩短油价调整周期(如缩减为5个或者10个工作日),以及增加油价的上涨幅度(如5%)与降低油价的下跌幅度(如3%)。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油品定价机制,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市场竞争、税费改革和收入分配等项制度,既要考虑中国的国情、经济运行情况,而且要关切相关方的利益,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石油企业的利益,最终要与国际接轨,逐步走向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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