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布浅层地热能开放利用意见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05-03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浅层地热能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环保、清洁的新型能源。天津地处华北平原北部,平原区1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覆盖有200米以上的松散沉积层,浅层地热能量非常丰富,具有明显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优势。据了解,天津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扣除因开采...

    浅层地热能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环保、清洁的新型能源。天津地处华北平原北部,平原区1万多平方公里范围内覆盖有200米以上的松散沉积层,浅层地热能量非常丰富,具有明显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优势。据了解,天津浅层地热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扣除因开采造成的能源消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4480万吨,减少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煤灰等污染物1.17亿吨,减少环境治理费15.32亿元。

    2010年1月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项目任务书。项目组在蓟县山前断裂以南平原区11250平方公里范围展开调查,其中在滨海新区、中心城区、新四区等11个重点调查区完成88个勘察孔的施工、取样工作和62组现场热响应试验。调查确定天津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程共174个,供热制冷面积约为295万平方米。

    11年3月,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和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联合组织专家对《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肯定了规划工作队推动全国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

    据有关媒体报道,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未来四年,天津市将有更多学校、医院、酒店、商场及居民住宅利用浅层地热满足供热或制冷的需求。到2015年,全市开发利用浅层地热供暖(制冷)面积将达到2000万平方米,较“十一五”末增加1650万平方米。

    根据《意见》内容,天津市将按照优先发展公共建筑项目、适度发展民用住宅项目的原则,在开发利用适宜区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以及新城、新家园、示范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选择浅层地热能满足公共建筑的供热(制冷)需求。选择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利用方式的项目作为示范工程,取得经验后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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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地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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