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丹战火看“走出去”的经济性
对于石油公司而言,任何海外
石油项目都是经济项目。如果经济上是不可持续的,即使是外交或是政治正确,项目也难以长久。
近来南苏丹声称不接受国际法庭关于“哈季利季地区属于苏丹”的判决,并使用武力占领了哈季利季,由此引发了苏丹总统要对南苏丹宣战。南北苏丹是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为此南北之间的战争持续了百年。近十年巨大的石油利益更加重了南北苏丹之间的争斗。在可以预见的时间里,南北双方在石油利益上的纠纷是不可协调的。
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中石油参与苏丹石油开发以来,非经济因素对该项目的干扰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南苏丹独立给项目带来了重大的不确定性。南苏丹过境苏丹管线费用的难以调和、南苏丹出兵占领边界上的石油重镇哈季利季、苏丹总统巴希尔向南苏丹宣战的强硬态度等导致了两个苏丹的石油产量下降了2/3,因此中石油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据了解,中石油海外产量已经超过1亿吨。其中,在苏丹的石油产量接近50万桶/日,2500万吨/年。
著名国际关系学者查道炯最近写道:“在两个苏丹,中国的石油公司与来自其他国家的石油公司联营。但是,在出现政治不稳定的情形下,那些公司的母国政府很少受到牵连。此种状况提示一个更大的背景,即世界每个角落的动荡都能把中国轻易卷入,不管中国是不是唯一的相关方。”
查教授所说的确是客观事实。首先,中国石油央企“走出去”的目的往往带着某种国家责任,并非完全的公司行为。央企国家利益至上的习惯源于国有公司的定位和现行的管理体制,反映行动上必然是国家利益高于企业收益。其次,中国政治影响力日益增强,把中国企业以及相关项目卷进去更容易引发国际关注,造成更大的国际影响。最后,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大规模海外投资并购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对所在国的历史文化法律和商业惯例都还很不熟悉,按国内的口径说话、凭国内习惯办事常常给人以中国石油企业行为等同于国家行为的不正确认知。
政治格局演变和科学技术进步,是改变石油格局的两个基本因素。世界石油格局最重大的变化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发生之后,
欧佩克石油输出国很快将石油资源收归国有,国家石油公司把握了资源和石油工业,国家石油公司与跨国石油公司的地位由此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根本的变化。中国石油工业两次重大的改变,分别发生在政权更替后的上世纪50年代和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
去年7月南苏丹独立,苏丹的政治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开发的油田多在南苏丹和两国的边界上,南方的石油要通过北方的管道才能出口,石油炼厂也在北方。南苏丹刚独立,百废待兴,石油收入占了国家财政收入的80%以上,所以对石油收入极为重视。对苏丹而言,南苏丹石油收入的增加就是自己收入的减少,故对南苏丹石油过境收取每桶30多美元的过境费,是国际价格的数倍,是南苏丹无法接受的。
面对南北苏丹的争拗,中石油的处境非常尴尬。中石油对苏丹的重大投资始于上世纪90年代,那时只有一个苏丹。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后,投资进入回报期,然而此时苏丹分裂了。中石油在南北两方都有重大的投资和相关利益,所以双方都企图用自己的利益绑架中方的利益。南北两方哪一方的损失都是中石油的损失,某一方的得利却不一定是中石油的利益。因此,中方不得不参与其中艰难的调和,而这种调和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解决民族矛盾主要靠内部协调,外部的介入效果往往不好。尽管中石油在苏丹和南苏丹都有重大的经济利益,也在积极参与双方矛盾的调停,但是,我们千万不能高估自己调停的能力。我们必须清楚,对于石油公司而言任何海外石油项目都是经济项目。如果经济上是不可持续的,即使是外交或是政治正确,项目也是难以长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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