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海洋实力 推进维权开发
5月9日上午9时,“
海洋石油981”在南海海域开钻,开启了中国
海洋石油天然气资源
勘探开发挺进深水领域的新征程,标志着中国进军海洋已经具备独立开展作业的能力。中国已成为南海周边国家中第一个在南海海域自营勘探矿产资源的国家。
“海洋石油981”开钻所产生的重大意义,一方面在于在“南海争端”日趋复杂化的形势下,中国用一种崭新的姿态面向海洋,宣告南海的权益是不容侵犯的;另一方面,我国在深水
钻井平台技术、装备研发上的突破,为我国用经济手段开发海洋资源、维护我国海洋权益迈出了重要一步。
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中国海洋开发起步比较晚,国民的海洋意识比较薄弱。从郑和下西洋算起,至今虽然已有600多年的历史,但与陆地文化的悠久深厚相比较,整体上缺少海洋发展战略,海洋开发技术研究投入不足,海洋管理政策不配套,都大大制约了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和属于国家主权的领海38万平方公里,以及在领海之外的可以主张的管辖海域300万平方公里。从南海、东海、黄海到渤海,我国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海域辽阔,海洋资源十分丰富。
以南海为例,南海诸岛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4个群岛,与巴士海峡、马六甲海峡等共同构成世界第二大海上通道,仅次于地中海。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是名副其实的宝库。金属结核蕴藏量十分丰富,极为稀少的鸟粪型磷矿的储量就多达25万吨以上。同时,南海也是世界四大油气聚集区域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最新普查资料显示,南海海域有24个含油气盆地,估算油气(当量)储量420亿吨以上。而中国“九段线”以内的
石油储量为295亿吨,天然气10万亿立方米。
有确凿的历史证据和明晰的法律依据证明,南海“九段线”以内的岛礁由中国管辖,主权归属中国。这早已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但是,由于争夺海洋资源,南海周边国家围绕着南沙群岛相关岛礁的所有权和海域划分问题,引起了一系列争议,近几年来,愈演愈烈。
有的周边国家,完全不顾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历史事实,恣意违背国际公法,制造事端,扩大冲突,抢占岛礁,开
采油气。南沙群岛总共53个岛礁之中,已有44个被周边国家非法占领。他们中有的采取“驻军常态化、工事永久化、阵地纵深化”的方式,强化对南沙群岛相关岛礁的“有效控制”,联合国际上的石油公司,开发那里丰富的石油资源,用这种方式,造成“事实占领”,企图谋求对南沙岛礁拥有“主权”,使其合法化。
据统计,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周边国家,在南海海域开采石油天然气,已钻井1000多口,采集地震测线126万公里,发现油气田180个,年采油气(当量)超过5000万吨。而我国则由于深水钻探技术装备比较落后等诸多原因,至今还没有在南沙群岛海域打过一口油气井。
如今,“海洋石油981”在南海1500米深水海域首次开钻成功,有助于扭转我国海洋开发起步晚、南海资源任人瓜分的被动局面。它表明中国已拥有独立深水
油气勘探开发能力,对有效开发南海深水油气资源具有积极的意义,也为与周边国家合作勘探开发深水油气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世界范围内,海洋是全球油气产业的重要接替区,深水是世界石油工业激烈竞争的重要领域。目前,全球超过70%的油气资源蕴藏在海洋,全球范围内的深水区已发现近30个超过5亿桶的大型油气田。据估计,未来世界石油地质储量的44%将来自深水。世界石油工业的发展,从陆地到浅海再到深海是大势所趋。
海洋,也是中国重要的能源接替区,南海在我国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当前,在有人企图将“南海争端”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我们要加大海洋开发投入,努力学习海洋知识,增强海洋意识,加强海洋法律制度建设,完善海洋法律体系,调整现行的海洋管理体制和机制,加速海洋开发技术研究,推动海洋科技进步,培养进军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管理队伍,用实际行动落实“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加强与周边国家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合作,把南海、东海、黄海的丰富资源开发利用起来,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保护海洋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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