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部队
加油站的人员勾结,买来假军牌,挂在改造装有大容量油罐的车上,屡次进入部队加油站加油后倒卖给“黑车”司机,不到一年时间获利2万余元。昨天,独辟蹊径赚钱的郭某涉嫌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受审,两名为他提供便利的加油站工作人员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倒卖汽油赚差价
昨天上午,取保候审的郭某独自一人来到法院受审。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4月以来,被告人郭某先后使用从他人处获得的开头为军V及北K军用车辆号牌两副,悬挂于白色金杯车和黑色红旗车上使用,进入位于香山附近的一家军队加油站,非法从事倒卖军用汽油的活动,获利2万余元人民币。
“我认罪。”不善言辞的郭某都是简单回答法官的提问。由于郭某对罪名认可,公诉人出示了主要证据,认为郭某累计使用两副车牌达一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建议法院在3到7年之间量刑。郭某对此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时,郭某表示自己没文化,不清楚挂军牌的危害性,“我平时从来不挂,只是去加油时用一下”。
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改装红旗可装200升
郭某交代,他一直以开“黑车”为生,2010年的一天,他开车送一位在军队加油站工作的班长,“他介绍我到军队加油站加油,比外面便宜1.5元”。由于
油价一直很高,郭某加了一段时间汽油之后,想到了利用倒卖汽油赚取差价的办法。
郭某买了一辆金杯车,将车内的后座都拆掉,焊了两个铁罐子,后又买了一辆红旗车,也同样进行改造,“一次可以装200升汽油”。此时他认识的班长已经调走,在该班长的介绍下,他认识了玉泉山加油站的一名工作人员,不定期前去加油。虽然加油枪都是伸向油箱,但最终流入的都是铁罐里,有时郭某一天就能加700升汽油。
将汽油运回暂住地后,郭某将汽油灌入31升大小的标准油桶里,以195元的价格卖给村里的“黑车”司机等人。“我加油是5.5元/升,外卖约6.1元/升,能赚0.6元钱”。去年3月18日,郭某在家里卖油时被人匿名举报,民警到场将其抓获,他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加油站站长被处理
在郭某到军队加油站加油的过程中,加油站工作人员吴某给他提供了关键的帮助。按照规定,除了必须给军车加油外,还要有加油卡和识别码。郭某说,他在香山的一处公厕里看到一个办假证的电话,于是花600元订购了两副军牌,号码都是自己随意编写的。根据军方鉴定,两副车牌都是假的,为连级部队的车牌。
有了车牌,郭某就可以方便进入加油站,他和吴某有两种结算方式,一是吴某为其刷卡加油,加满后到加油站外的绿地里郭某支付现金,另一种方式是他事先给吴某一半的钱,吴某给他加油卡和识别码,加完油后再支付吴某另一半油钱。
为了和吴某长期合作,郭某平时送些电话充值卡、香烟、水果等小礼物,吴某则向站长说些好话,让郭某的“生意”一直做了下来。郭某被抓后,吴某和站长也因纵容地方人员屡次违规加油,破坏部队油料管理秩序,受到严厉的党纪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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