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
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全省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不突破2.3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0.1%。
同时,各类能源在“十二五”能源中的份额也将发生变化:
煤炭消费比重降低约4个百分点,非石化能源比重将提高3.4个百分点,达到11.4%,而天然气消费占比有望提高6个百分点。
力争2015年管道天然气覆盖14市州
在发展石油天然气方面,规划明确加快“气化湖南”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县县通、全覆盖”,力争将管道天然气覆盖全省14个市州。同时逐步向有承受能力、有市场空间的县级城市、工业园区、重要乡镇等地区覆盖,年输气规模达48亿—65亿立方米。
分阶段加快市、县城市管网与储气设施建设,对暂不具备管输条件的城市,用压缩天然气(CNG)等形式先行气化,待具备条件后再整体置换为管输气。
争取
西气东输三线、中缅线等国家重点天然气主干管线入湘,实现气源多元化。完善省内配套管网建设,加快西二线省内配套湘潭—娄底—邵阳、衡阳—郴州长输管道项目等配套支干线管网建设,完善优化省内气网的布局。
培育一批年产100万吨以上煤矿企业
“十二五”期间,湖南在煤炭通道方面,将加快蒙西—华中铁路、安张衡铁路等运煤通道建设,以提升湖南北煤南运、海煤入湘通道的运输能力。
同时,全省煤炭年产量将维持在8000万吨左右,确保大跃井、金兴等14处新建和新星、磨田等14处扩建、1处“
十一五”结转矿井按时投产,每年增加产能490万吨。3年内,形成一批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集团,80%以上煤矿企业年均产能达30万吨以上。
在安全监管方面,增加安全技术改造投入,加快矿井标准化和煤矿六大避险系统建设,百万吨死亡率和较大以上事故次数与“十一五”末同比下降20%。
大力发展三类非化石能源
而为了实现非石化能源到2015年达到11.4%的目标,规划明确大力发展三类非化石能源,即
核电、
水电、非水能的其他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
生物质能)。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中核桃花江核电站建设,并争取中电投小墨山核电站纳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
风电方面,重点在湘南、湘东南、湘西南和洞庭湖等地区建设一批风电场,加快城步南山、沅江漉湖风电场建设,扶持电网薄弱或资源适度的地方,开发微型离网式风电站。
在农作物秸秆、薪柴、工业有机废物和城市固体有机垃圾等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一批生物质发电厂,重点支持南县、临澧、双峰、隆回、安仁、茶陵、汉寿、邵阳等生物质电厂项目。同时,根据垃圾处理场建设布局,也将在地市级城市建设一批垃圾发电项目。
与此同时,规划也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对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监督,建立覆盖全省高耗能企业的网络化、智能化能源计量数据采集与监督平台。
[
复制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