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主流媒体评论《中加投资保护协定》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1-07  来源:商务部网站   关注度:0]
摘要:   环球邮报11月2日评论,《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签订对中加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联邦政府正在审批中海油并购尼克森案的关键时期。尽管两事件并无直接关联,但也为加拿大对待外资的政策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国有企业来加并购的案件...

  环球邮报11月2日评论,《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的签订对中加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联邦政府正在审批中海油并购尼克森案的关键时期。尽管两事件并无直接关联,但也为加拿大对待外资的政策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处理国有企业来加并购的案件,不管该企业来自什么国家。二是,面对持续增加的中国国企和私企来加投资,加拿大从中有何受益。

 

  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近期宣布马来西亚国有石油公司(Petronas)收购加天然气生产商交易无法为本国带来净收益,因此按照《外国投资法》否决申请。尽管这宗交易与中国无关,但其结果仍无法不让人联想到加政府对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的审批。

 

  环球邮报认为,上述交易案的审批决定将对加拿大产生重要影响,加政府应以相关法规作为审批依据。根据中加投资保护协定中最惠国待遇的承诺,不应歧视来自中国的投资者。有人说中国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有可能并不是出于商业考虑,而是出于政治因素。不管这种可能性是真实的或是假想的,加拿大政府对待不同国家的国有企业都应以统一标准衡量。对每个外国国有企业来加投资应做个性化的分析和考量,包括其商业方向及政治对其业务的影响。对任何一个交易,政府都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除了最惠国待遇外,《中加投资保护协定》着重为双方投资者提供各方面的保护,包括歧视、无税收补偿或政府专断等。但《外国投资法》规定的净利益审批原则是不受该协定约束的。加拿大政府仍有权据此批准或否决外国企业投资要求。

 

  近期部分媒体对《中加投资保护协定》发表批评言论,认为其并非“互惠的”,还有一些观点认为该协定将为中国投资者敞开大门,削弱政府在投资政策上的话语权等。环球邮报对其观点进行了批驳,认为该协定更多有益于保护加拿大企业在华投资,并将更好的促进加拿大企业投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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