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石油集团官网消息,中石油销售公司近日向32个地区销售公司下发《小站承包经营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石油近万座加油站将要试水承包经营。
《指导意见》的核心内容是,今后由各地区公司从内部或外部公开、择优选聘承包经营者,对小站实行“四承包”,即承包销量、可控费用、安全运行及规范经营。而公司将对承包者实施“三放权”,即适度给予其用人选择权、薪酬分配权和费用支配权等。
《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则为年纯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
据中石油集团官网新闻稿显示,销售公司加油站管理处负责这项业务的李晓光介绍,根据这一划分标准,中国石油将有近万座加油站适用《指导意见》,约占中国石油1.9万座加油站的一半。这无疑是销售系统的一场革命。
新闻稿称,受历史因素影响,中国石油遍布全国的加油站中,偏远郊区站、农村站较多,占据销售企业大量的人、财、物资源。绝大多数小站的人均日销量仅 1吨,效益低下,运行成本高,小站员工工作积极性无法调动,也直接影响中国石油销售业务的发展质量和价值实现。此前各地区公司已逐步探索出关停、间歇性营业和承包经营等多种治理方式。其中承包经营在四川、河北、辽宁和吉林等地产生良好效果。
小站比例达到加油站总数2/3的河北销售,对其中208座小站实施承包经营。一年多来,这些站平均日销量提高0.4吨,增幅超过22%,人均工资每月增加625元,并分流419人到新开发加油站,初步实现销售公司提出的“两增一降两提升”效果。
目前,各地区公司已根据实际,细化《指导意见》,并下发相应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