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避税空间遭封堵 500元/吨成本或转嫁消费者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2-12-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注度:0]
摘要:   明年1月1日起,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新政将正式实施,一些地炼和经销商的避税空间将被有效封堵,但地炼加工原油和燃料油成本均将相应的提升 500-600元吨。部分炼厂人士表示,新增成本只能被迫转嫁给终端消费者。为缩减成本,地炼企业在本月...

  明年1月1日起,液体石油产品消费税新政将正式实施,一些地炼和经销商的避税空间将被有效封堵,但地炼加工原油和燃料油成本均将相应的提升 500-600元/吨。部分炼厂人士表示,新增成本只能被迫转嫁给终端消费者。为缩减成本,地炼企业在本月已经掀起囤积原料高潮。业内分析称,消费税新政的推出对煤制油产业的影响或将远超石油化工市场,转型及技术升级难以避免。

 

  地炼避税空间被封堵消费者将遭成本转嫁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液体石油消费税新政,自201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将以石脑油(1元/升)或燃料油(0.8元/升)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受此影响,此前未纳入国税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如MTBE(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等调和汽油类都将被征收消费税。

 

  隆众石化网分析师吕沁眉称,明年消费税新政实行后,将有效防范和打击钻政策空子、逃税漏税的企业和经销商。

 

  卓创资讯分析师罗琳说,由于之前地方炼油厂焦化、催化装置原料主要是开沥青发票避税,且港口交易的原油资源也是以原料油和沥青发票来交易,沥青发票再经过200-300元/吨的倒票费用即可转为燃料油发票,后期并不影响深加工产品的抵扣。

 

  但是新消费税政策执行之后,若按照燃料油交税0.8元/升,地炼加工原油和燃料油成本均将相应的提升500-600元/吨,罗琳说。

 

  对于明年生产成本的大幅提高,部分地方炼厂人士坦言,“这样以来,我们只能把增加的成本转嫁给下游产品销售方面。”

 

  盈利状况恶化2013年或成地炼盈亏拐点

 

  为避免新消费税政策带来的利空影响,地炼厂家纷纷在今年12月底之前囤购低价原料,进口燃料油、原油及国产催化料、焦化料市场,均出现备货高潮。

 

  疯狂的囤货行为,造成地炼原料市场出现供不应求、资源难寻的状况,价格也乘势高涨。卓创提供资料显示,山东焦化料主流成交较11月中旬主流价位已大涨205元/吨或4%以上,二次深加工装置亦面临亏损边缘,12月初估算的焦化盈利理论仅剩20.16元/吨。

 

  由于消费税新政不会对原本生产标准成品油的炼油企业产生影响,因此地炼将新增成本转嫁给下游消费者后,成品油价格将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营生产单位价格差距拉近,部分客户将更加青睐主营资源。

 

  罗琳表示,在目前汽柴清淡的交投情况下,消费税新政让疲弱的市场雪上加霜,若无新的突破点出现,地炼理论盈利状况预计在2013年初前后出现明显的拐点,届时盈利水平将出现大幅的下挫甚至亏损。

 

  煤制油产业或遭重创企业转型升级难避免

 

  我国是一个“缺油少气相对富煤”的国家,煤化工产业作为可以起到替代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作用的产业,近年来颇受各界重视,煤制油更是被提升到战略资源层面,今年国家对大型煤化工的审批也呈现松绑趋势。

 

  但明年煤制油产业的发展却或将遭遇重创,业内人士分析称,消费税新政推出后,对煤制油产业的影响将远超石油化工市场。

 

  陕煤化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公司董事长任沛建也表示,“新政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均纳入征税范围,对煤焦油加氢企业影响巨大。”

 

  吕沁眉介绍说,因新政策的实施,煤焦油深加工企业吨产品将增加1100~1250元税赋,基本吞噬掉了其利润,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更是难以达到效益平衡点,煤制油产业继续发展需进一步加强技术研究升级。

 

  目前,部分煤化工企业已经尝试转型。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新疆广汇能源昨日发布公告称,停止去年11月29日公告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煤化工项目二期,并通过设立新公司的方式正式启动“1000万吨/年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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