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流域治理日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估,辽河流域水质达到了规定的摘掉重度污染帽子的标准。
作为我国七大江河之一的辽河,是辽宁的母亲河,在辽宁省境内长530多公里,流经铁岭、沈阳、鞍山、盘锦四个市。历史上曾碧波清流、物产丰富,后来由于过度开发,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直排,导致鱼虾绝迹、水土流失甚至河水断流,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恶化并成为我国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被国家列入“三河三湖”重污染防控名单。
“辽河清、辽宁兴”,已成4300多万辽宁人的共同呼声和期盼。
2008年初,辽宁实施了治理辽河三大工程,即以造纸企业整治为核心的工业点源治理工程、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为目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以支流河整治为抓手的生态治理工程。全省417家造纸企业全部停产治理,关闭了70%的造纸企业。投资百亿元,建设了9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 315万吨,是辽宁过去12年总和的两倍,并实现了全省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鉴于辽河属于季节性受控性河流,扒掉了上游众多小水库,为辽河提供大量生态水。从2011年开始,辽宁省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石心肠”在两年时间先后实施了辽河、大浑太(大辽河、浑河、太子河)和凌河治理工程,实现了辽河流域水质的全流域、全指标历史性突破。
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2部地方法规,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全国首家立法明确生态用水问题;组建两个正厅级建制的保护区管理局,告别了昔日的“九龙治水”的局面;明确了10个部门分别对口督导,旬调度、月督查,在省级层面形成合力推进局面;明确由相关市县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对辽河水质的月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行河流水环境警戒制度,对超过“红色警戒线”的地区实施通报。同时发布绿色信贷专供信息,从资金链上遏制黑色GDP增长;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从严惩处,一律按上限处罚或对所在区域实行限批。
辽河管理局局长李忠国介绍,经过几年的治理,辽河水质逐年持续好转,2012年80%时段达到了四类,部分时段、区段达到了三类。辽河两岸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河道水量可常年保持在1.4亿立方米,形成了500余公里的生态廊道,辽河保护区植被覆盖率由13.7%提高到63%,河滨带植被恢复到90% 以上。目前沿河14个县(市、区)均有行洪安全、生态宜人、景观优美的辽河风光,辽河生态带雏形基本形成。
据了解,到2015年,辽河规划范围内主要河流全面开展生态流域建设,将辽河流域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