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焦炭出口关税和资质配额管理同时取消的消息,不仅没有让新疆焦炭出口企业欣喜若狂,反而让一些企业多了不少隐忧。
“焦炭出口关税取消,会让新疆焦炭出口量有所增长,但也只是刚开始,因为现在信息传播速度很快,国外客户也很快会知道这个消息,出口焦炭的价格也因此会下降;而焦炭出口资质配额的取消,会吸引更多企业参与焦炭出口业务,我担心会出现无序竞争的局面: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国内企业之间大打价格战,到最后受益最多的还是国外企业,而受损失的还是中国企业自身。”1月21日,焦炭出口企业——新疆阿拉山口欣克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悉,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煤制焦炭及半焦炭”并未出现在《出口商品税率表》中,这表示从2008年至今征收的40%焦炭出口关税被取消。此外,根据《201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97号),焦炭从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改为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企业凭出口合同即可申领出口许可证,无需提供批准文件。
焦炭是新疆的大宗地产出口商品之一。2011年,新疆出口焦炭25.98万吨,出口额8099.10万美元;2012年1—11月,新疆出口焦炭 14.66万吨,出口额5431.70万美元。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取消出口关税和资质配额管理,将对新疆焦炭出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