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大陆地区成品油价格出现年内首次上调,但我国台湾地区的成品油价格却在同日下调,现行成品油调价机制的滞后性此次突显得更加明显。
现行成品油定价体制的这些弊端被诟病已久,而新的定价机制何时推出一直是公众关注的一大焦点。根据现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对此,朱之鑫说:“不能以一个地区来和我们国家整个做对比,欧洲也在提,你为什么不说欧洲也和我们一样呢?不能用一个点的情况来看整体,不能一般代替全部,调与不调都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对于新机制的出台时间,之前发改委曾多次表示要选择合适的时机推出。
昨日,被问及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推出时间表时,朱之鑫表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是下一步甚至是很长时间里,理顺价格关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中国已经有比较好的、正常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包括调高调低。”“我们已经向前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从原来的从来不动到不断的调整,一直到去年调节了8次,只会是越改越好,越来越符合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朱之鑫说。这或将意味着,国家发改委在短期内对成品油定价机制做进一步优化改善的可能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