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明确将对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分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其中国家重点支持范围和信用好的发债申请将列入加快和简化审核,太阳能光伏和风电应用作为调结构类项目将被列入重点支持。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对企业债发行申请,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以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多位债券市场企业债发行资深人士表示:“这是发改委首次发布企业债的审核标准,以前都是内部控制和评判,这次的大部分内容是将以前由发改委把握的标准明确成文。”
根据《通知》,加快和简化审核类被分为两大类,一是属于当前国家重点支持范围的发债申请,二是信用等级较高、偿债措施较为完善及列入信用建设试点的发债申请。
第一大类中包括:国家重大在建续建项目、关系全局的重点结构调整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关项目、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类项目、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以及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其中国家重大在建续建项目包括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国家重大铁路、交通、通讯、能源、原材料和水里项目建设。同时支持电网改造、洁净煤发电、发展智能电网、加强能源通道建设、促进北煤南运、西煤东运、西气东输、油气骨干管网工程、液化天然气储存接收设施和西电东送,支持推进国家快速铁路网、城际铁路网、国家级高速公路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和内河水运建设项目。
调结构类项目则包括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项目、大飞机项目和重点航天工程,支持飞机租赁业通过试点发行项目收益债券,购汇买飞机并将租赁收入封闭还债。网络基础建设、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现代物流等产业亦在支持范围内。
太阳能光伏和风电应用项目将被重点支持。
在环保类项目中,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和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京津风沙源区、太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海)域水污染防治、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项目监测及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城市清洁能源改造等项目在支持范围内。
重点支持纳入目标任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支持大宗农产品及鲜活农产品的储藏、运输及交易等流通项目。
第二大类加快和简化审核类项目中包括:主体或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债券;担保主体评级AA+以上的担保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类债券;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且债项级别AA+以上债券;资产负债率低于30%且主体信用级别AA+以上的无担保债券;由重点推荐的证券公司、评级公司等中级机构提供发行服务且主体信用级别AA(含)以上的债券;发行人法人代表、相关管理人员等同意披露个人信用记录且签署信用承诺书的全信用记录债券;同意列入地方政府负债总规模监测的信用建设试点城市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首只企业债券,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50%。
从严审核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募集资金用于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等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的发债申请,另一类是存在企业信用登记较低、负债率高、债券余额较大等问题的发债申请。
除加快和简化审核类、从严审核类两类条件的债券,其他均为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将根据宏观政策和债市发展情况适当把握。
国家发改委将不定期对上述分类范围进行更新调整,及时通知各地发展改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