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补贴政策思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就是:用最少的补贴资金,实现最合理的清洁能源发展规模。”7月22日,中电联规划与统计信息部规划一处副处长张卫东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张卫东对本报记者重点阐述了他对我国风电电价政策以及光伏电价政策的思考。就风电而言,他认为“应采用全国统一补贴差价的原则来制定风电标杆电价”。
据了解,当前我国风电执行的是国家发改委2009年7月推行的标杆电价政策,即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政府根据各省区风电标杆电价与当地煤电标杆电价的差价给予风电价格补贴。
“不同省份的煤电价格不一样,新疆、内蒙古、山西等地的煤电价格水平低,而广东、浙江、江西、湖南等地的煤电价格水平高。这样,政策执行下来的结果就是国家对不同地区风电补贴存在很大差异,现在西部、北部的风电度电补贴远大于中东部。”张卫东说。
以新疆和广东为例,目前新疆的煤电价格为0.25元/度,风电电价为0.51元/度,政府给予补贴的金额为0.26元/度;广东的煤电价格为0.52元/度,风电价格为0.61元/度,政府给予补贴的价格仅为0.09元/度。计算下来,二者补贴价格相差约3倍。
据悉,当初政府出台风电标杆电价的初衷是引导投资者开发优质资源。标杆电价区间0.51元-0.61元按照风能功率密度划分,覆盖了适合发展风电的大部分资源。从过去的经验看,优质资源区投资风电可取得较高的利润率,因此在政策的引导下,投资者们较少参与风电资源较差地区的开发。
“风电大规模发展到现在,北部、西部风资源好的地区开始大规模弃风,面临送出难题;而中东部负荷中心有很大的风电消纳空间,却缺乏对投资建设风电的吸引力。”张卫东说,“为了更有效地发挥补贴资金的作用,我认为应当调整现行补贴政策,即按各地标杆煤电价加上相同补贴电价确定风电标杆电价。这样,再配套合理政策,可实现相同的补贴资金下风电发电量的最大化,并促进风电布局优化。”
仍以新疆和广东为例,假定全国都制定0.18元风电补贴额,广东的风电价格就是0.52元加0.18元,就是0.7元。而新疆的风电价格是 0.25元加0.18元,就是0.43元。相比之下,在中东部开发风电的企业就能获得更高的收入,有希望弥补当地风电利用小时低、开发条件复杂、建设成本高等不足,将激励企业到中东部电力市场空间大、风资源消纳能力强的地区投资建设风电。同时,还可适度抑制北部、西部地区风电过快发展。
对于大型太阳能发电项目,张卫东认为其补贴政策应与风电补贴政策类似,“也不应按照资源特性制定不同标杆价格,而应按照分地区标杆煤电电价加固定补贴价格确定。”
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张卫东认同按照当地平均销售电价(或者用户所属分类销售电价)加固定补贴价格确定。“因为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大型光伏发电项目不同,其所发电力可直接在电力系统终端消纳。”张卫东说。目前,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价格仍迟迟没有出台,而有内部消息称,国家对第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的补贴标准已经统一确定为0.42元/千瓦时。
“我认为在清洁能源的电价政策中,应该区别对待的是生物质能发电。”张卫东说。据他介绍,考虑到生物质原料总量有限、生物质燃料能量密度低、不适宜远距离运输等特征,全国各地有条件地区均应鼓励将生物质燃料充分利用,因此全国制定统一标杆发电电价进行鼓励发展是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