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再加上此前中石油已有4名高管落马,一批中石油处级干部也同时遭到调查,中石油系列腐败案呈现明显“窝案”特征。“窝案”往往是一个单位内领导带头,多人合伙,因此往往办一案导致管理层全军覆没。中石油案涉及人员职位之高、涉事人数之广,则可谓二者兼具,令人触目惊心。
曾几何,人们一直质疑:谁来监管中石油?谁动得了中石油?谁来问责中石油?然而,短短一周时间内,中石油4位高管及前任“掌舵者”蒋洁敏轰然落马。基于中石油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量,也基于涉案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这一次的冲击波毫无疑问已经超越了6年前的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案。此番地震,世界瞩目!多家与其有关联公司均受到重创!目前,中石油作为债务人共欠23家“寄生伙伴”(均为上市公司)短期应付账款总额就达11.2亿元。
反思中石油案,首先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现实:能源企业贪腐者不止是这五人,有问题的也不仅是中石油。因此,中石油“窝案”带来更多是的警示。
警示之一,无论腐败分子藏身何处,最终都将暴露并被查处。无论职位有多高,贡献有多大,依法反腐,没有例外。党中央对打击腐败分子绝不姑息手软,要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落到实处,特别是对腐败窝案敢于一窝端。中石油“窝案”被查,给包括国有能源企业高管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再次敲响了警钟: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警示之二,能源企业存在的腐败现象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尽管近年来能源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不少,但在财务监管及内外部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不少漏洞,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绝大部分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权力。这样容易产生寻租空间,出现权钱交易,出现“体外循环”。此次出事的中石油高层,此前均是分管一方的“诸侯”大将。中石油“窝案”再次警示能源企业内外部约束监督机制仍待强化。如果说能源企业改革需要猛击一掌才能前行的话,中石油窝案就是一记重拳。
警示之三,打破石油行业行政垄断迫在眉睫。市场经济改革如今遇到的最大难题,即如何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情况下破除行业行政垄断,让垄断的国企充分参与市场竞争,让垄断的利润率与市场平均接轨,让制造垄断的行政力量消失。腐败是垄断的孪生姐妹。
自上个世纪90年代末原石油部解体、两大国有石油公司成立以来,中国的石油行业改革虽然小有成效,但其垄断格局始终未曾破除,而这也给诸多系统内高管提供了较大的灰色敛财空间。中石油多年来从垄断利益集团发展成寡头集团,其实际垄断利益被少数人独占,给公司发展带来巨大问题,同时给中国股市、环保、能源安全都带来重大问题。中石油这一体制性“窝案”倒逼反垄断提速。如果不打破上述石油行业近乎夸张的行政垄断,市场经济改革是无法继续的。未来的中国,只有彻底打破行政垄断,市场经济才有出路。困境之下逼出市场化改革之路,不是偶然应是必然。这是世界潮流,也必是中国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