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中,有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在具备资源优势的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但不能因其为新兴产业,将其搞成装点门面、遍地开花的工程。
笔者对委员推动有条件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建议深感赞同,不过,结合目前国内限煤大势下各地能源需求缺口持续扩大,天然气、光伏、风能等清洁型替代能源或因价格掣肘,或因推广困难等因素短期难以贡献力量的情况下,各种形式、层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各地因地制宜加速发展也属形势需要,在对项目申审、推进工作做好监管的前提下,实现遍地开花也未尝不可。否则,待到有条件的“试验区域”技术成熟再实现产业推广,多将落后于能源消费升级的节奏,同时难以满足国内庞大的能源需求缺口。
以近期备受关注的煤层气为例,国内几大产区、主导国企经过十数年的不懈努力和试验,仅有山西在近两年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并在今年下半年以来愈显活跃,在产业政策、公司产销方面屡有动作。公开资料显示, 2012年全省煤层气抽采量69.2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总抽采量的近5成;同时在城市燃气和化工、发电等应用领域积极推进,2012年全省煤层气利用量 34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总利用量60亿立方米的57%,可见目前山西煤层气开发已经初具规模。
相对,国家政策面明确推动的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陕西等煤层气资源主要蕴藏地区则表现平平,近年实际投产、利用煤层气项目体量有限,计划提出的建设规模化开发示范工程多尚处申报、甚至筹备阶段。公开资料显示,预测资源储量达9.5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预测资源量的26%的新疆,2012年煤层气抽采总量仅为8889万立方米,利用量仅为634.5万立方米;同样,贵州煤层气蕴藏总量3.15万亿立方米,约占全国10%,目前全省有9个矿建立了瓦斯利用系统,年利用瓦斯仅4000万立方米。其余,河南、辽宁、黑龙江、四川、云南等地煤层气产量及利用情况更是不尽人意。
结合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1季度只有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贵州、陕西、宁夏等7省完成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在未完成任务的省份中,湖南煤层气利用率不足15%,吉林利用率只有9.5%,云南只有6.5%,江苏、新疆煤层气抽采利用率为零。同时,重点企业中联煤、中石化、晋煤等各煤层气企业均未完成目标,煤层气利用率同比下降3.1%,降至76.6%。
可见,作为新型清洁能源主力之一的煤层气,目前发展为山西一枝独秀的现状,与其资源分布特点并不相称。结合各地存在的资金、技术等制约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看,若不加以引导,这一现状多将演变为影响整个产业后期发展效率的阻碍。建议监管层及地方政府加快落实引导、支持各地企业对煤层气项目的投入和推进速度,实现资源主产区勘采、利用量的加速提升,助力产业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