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明确了增加资源供应、加快管网和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等6大重点任务。在非常规天然气发展方面,《规划》提出,页岩气将初步实现规模化商业性生产。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还明确了“常规与非常规天然气开发相结合”的思路,并提出落实页岩气产业鼓励政策,给予页岩气更多实质性扶持。分析人士认为,从《规划》提出的有关目标来看,页岩气将成为我国能源开发的重头戏。
《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发展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到2015年国产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1760亿立方米左右(常规天然气约138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约150亿-180亿立方米;煤层气地面开发生产约160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量约935亿立方米。到2015年,我国城市和县城天然气用气人口数量约达到2.5亿,约占总人口的18%。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新建天然气管道(含支线)4.4万公里,新增干线管输能力约1500亿立方米/年;新增储气库工作气量约220 亿立方米,约占2015年天然气消费总量的9%;城市应急和调峰储气能力达到15亿立方米。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线和沿海主干道为大动脉,连接四大进口战略通道、主要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的全国主干管网,形成多气源供应,多方式调峰,平稳安全的供气格局。
规划在改革层面提出促进天然气上、中、下游发展路径。
在上游和管道输配领域,以页岩气探矿权招标试点,推动上游市场化改革;在管输和配气领域以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为试点,探索天然气管输、配气服务与天然气供应业务分离的有效途径;制定合理的管输价格标准,引导企业降低投资成本和造价。
在天然气下游,规划称将继续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变化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充分发挥价格在调节供求关系中的杠杆作用,并为天然气价格最终市场化奠定基础。
“规划强调天然气价格回归市场供需关系,这是亮点之一。”上述中石油规划院专家说。
此外,规划提出研究建立上中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研究建立国家级天然气交易市场问题。
去年底,国家在广东、广西试行“市场净回值法”定价,为市场化改革铺路。12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3元。
天然气定价机制已经多年研究,等待全国推广的时机出现。我国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为国家调控下的成本加成定价方法。天然气价格分为出厂价、管输费、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四个环节,定价以行政为主市场为辅,由政府部门根据生产与供应成本再加合理利润确定。
随着供气方式变化、气源增加,终端用户难以区分天然气来源和流向,按原有机制分别制定出厂和管输价格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
《规划》明确了“常规与非常规天然气开发相结合”的思路,并提出落实页岩气产业鼓励政策,给予页岩气更多实质性扶持。
根据《规划》,页岩气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探明页岩气地质储量6000亿立方米,可采储量2000亿立方米,页岩气产量65亿立方米。基本完成全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攻克页岩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
《规划》提出,要开展全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优选一批页岩气远景区和有利目标区。页岩气勘探开发以四川、重庆、贵州、湖南、湖北、云南为重点,建设长宁、威远、昭通、富顺-永川、鄂西渝东、川西-阆中、川东北、延安等19个页岩气勘探开发区,初步实现页岩气规模化商业性生产。
《规划》还提出,要落实页岩气产业鼓励政策。即,将页岩气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培育和引导,推进页岩气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动页岩气科学发展。参照煤层气政策,研究制定具体的页岩气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依法取得页岩气探矿权、采矿权的矿业权人或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减免页岩气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对页岩气勘探开发等鼓励类项目下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包括随设备进口的技术),按有关规定免征关税;页岩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优先用地审批。
另外,《规划》还强调,完善页岩气输送基础设施,将页岩气输入天然气管网;研究制定《页岩气主要装备自主化专项规划》。同时,着手编制相应的页岩气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加快培育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