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东莞市物价局对外通报称,鉴于近期天然气购气成本上升,经营者经营成本相应增加的实际,结合该市车用天然气供求情况,东莞市物价局决定从2013年10月10日起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由原5.00元/立方米调整为5.20元/立方米;车用LNG最高销售价格由原6.70元/千克调整为7.10元/千克。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虽相应增加了出租车司机及用户的燃料成本,但仍比周边市价格水平低10%以上。如与用油对比,出租车可节约30%左右的燃料成本,公交大巴可节约近20%的燃料成本。据测算,每辆出租车每月增加燃料支出300元左右;公交大巴每辆每月增加13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