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媒体发布公告,限期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灵山加油站拆除。
通告称,限期拆除的是位于灵山镇新大洲大道的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灵山加油站,该加油站一共2层,面积677.12平方米,土地使用证为琼山籍国用(2001)第08—0451号,海口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1100013。该加油站因临时使用期限已过,因城市建设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六十八条规定,责令该加油站于10月1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辖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